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6%(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admin 546 2022-10-10


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6%(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昨日,市政府颁布201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根据***关于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和2013年本市经济发展预测,2013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16%;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7%,且企业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为22%。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上线、下线与去年保持一致。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颁布2013年全市企业及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中提到,2013年工资指导线颁布后,企业应结合经济效益情况,参照工资指导线安排本企业人均劳动报酬增长。企业上年度人均工资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及以下的,要在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以上***3倍之间的,要在工资指导线下线到上线的区间内确定人均工资增幅;在全市企业平均水平3倍及以上的,人均工资增幅原则上不得突破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不能按工资指导线安排工资增长的企业,应向职工说明原因。职工收入水平较低的行业,要加强企业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居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行业的企业执行行业工资指导线,具体标准将由市人力社保局发布。   通知还明确,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企业化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工资指导线安排职工工资增长,***、带动其他类型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水平。此外,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应按照《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规定,根据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确定职工工资增幅。   记者了解到,2012年度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6464元,月平均工资为3872元。2013年度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资福利等待遇标准,按3872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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