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开展技工院校学习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admin 932 2022-10-10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开展技工院校学习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办学主管部门,各技工院校:

现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学习<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学习

《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活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反恐怖宣传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反恐怖主义法》,按照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要求,定于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5日,在全市技工院校开展《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反恐防范人人有责,反恐工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努力提升我市技工院校整体反恐防范水平。

一、指导思想

颁布施行《反恐怖主义法》,将反恐怖主义工作纳入***战略,对于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贯彻工作有关精神,结合平安天津建设的整体工作要求,通过在全市技工院校集中开展《反恐怖主义法》宣传,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反恐防范能力。

二、工作目标

各技工院校要深刻领会《反恐怖主义法》立法目的,准确把握基本精神和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法律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强化反恐工作措施,推动反恐工作责任落实,着力提升反恐工作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对《反恐怖主义法》、暴恐线索举报办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反恐防范应急知识的教育宣传,强化师生的识恐、防恐、反恐意识,搭建校园反恐工作平台,全面提升我市技工院校反恐防范水平。

三、活动安排

(一)将2017年12月27日确定为《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日。

(二)将2017年12月27日***2018年1月5日确定为《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周。

四、宣传方式

主题宣传日当天,各技工院校要在校园内设置宣传会场,采取召开反恐主题宣传班会、布设横幅、播放宣传动漫等方式,积极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主题宣传周期间,各技工院校要面向全体师生,通过发放宣传品和宣传资料、每日播放宣传动漫、组织知识竞赛、开展普法集中宣讲、分析典型案例、召开主题班会等形式进行全面持续的宣传活动。

五、宣传内容

(一)《反恐怖主义法》。各技工院校要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十七条关于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的规定,对《反恐怖主义法》全文进行宣讲。主要包括:***对恐怖主义的态度,恐怖主义的定义;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应对暴恐的安全防范;在公安等相关部门调查涉恐案件时,有关单位及个人的权力与义务;各相关单位对恐怖事件的应对处置;涉恐违法嫌疑人的法律责任,特殊行业、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时应负的法律责任。

(二)暴恐线索举报奖励制度。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九条、第十条关于举报暴恐线索的规定,对《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实施奖励的通告》进行宣传,重点宣传暴恐线索的内容、举报途径、奖励办法、保障措施以及谎报、诬告的法律责任。

(三)反恐防范、应急常识。结合《公民防范恐怖袭击手册》、《公民预防恐怖活动行为指引》及反恐怖防范宣传动漫,向广大师生宣传恐怖袭击的常用手段、公民应掌握的反恐常识以及发生恐怖袭击时的应对撤离办法;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发现辨别可疑人员及发现可疑人员后的应对办法等。

市反恐办设立“126网易”电子邮箱,将各类宣传材料上传,请各技工院校根据需要自行下载,宣传内容不限于邮箱内资料(下载邮箱地址:tjfkfxc2017@126.com;邮箱密码:27203491)。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是重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反恐防范工作的重要基础,对做好反恐工作意义重大。各办学主管部门和技工院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反恐怖主义法》主题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开展。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技工院校要紧抓《反恐怖主义法》施行两周年的有利契机,认真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广泛发动师生参与宣传活动,针对技工院校特点印发相应形式、内容的《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材料,并通过宣传互动,普及《反恐怖主义法》和防范应对各类恐怖袭击的知识方法。

(三)及时总结报送。2017年12月29日前,各技工院校要将主题宣传日的开展情况和相关照片、视频资料报送市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2018年1月5日前,各技工院校要将主题宣传活动的总体开展情况和相关照片、视频报送市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

联系人:市职业技能培训研究室 张伟

联系电话:23235343、27110075(传真)

电子邮箱:1429812129@qq.com

市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王丽

联系电话:83635029、83635029(传真)

电子邮箱:65374174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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