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冀两省市人力社保部门签署合作协议5个方面16项合作助推协同发展

admin 953 2022-10-10


津冀两省市人力社保部门签署合作协议5个方面16项合作助推协同发展

10月29日,市人力社保局与河北省人力社保厅在津正式签署了两地《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协同发展合作协议》,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引智引才、人才交流、劳动关系等五个方面开展合作,以人力社保事业的协同发展为两地协同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此次协议的签署是天津与河北两地人力社保部门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两地人力社保合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此次签署的协议包括16项具体合作内容:一是建立人力资源共享机制。推进两地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互通互联,建立人力资源供求信息联合发布制度,定期联合举办招聘活动,共同搭建互联互通、高效便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共建津冀大学生创业孵化园。规划建设集创业培训、创业帮扶、创业孵化为一体的津冀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为津冀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创业场所及创业服务。三是加强社会保险经办协作。推动区域内社会保险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信息系统和业务流程,实现社会保险信息共享和两地社会保险关系合理转移接续。四是推动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实现两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互认,建立健全异地就医协查机制,协同做好双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工作。五是建立工伤保险合作交流机制。两省市异地工伤事故可委托属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定期交流津冀工伤康复管理经验,加强两地工伤康复定点协议机构之间的人员和技术交流。六是加强引智引才合作。统一发布人才政策和需求信息,开展联合招聘。共享海外引才资源,互相开放海外人才工作站和协作机构,协同开展海外引才。分层分类建设津冀人才信息库,实现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源共享。七是推动两地人才资证互认。凡持有属于***设立的职称系列、两地省级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任职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调入对方区域工作无需更换资格证书。一方外国专家局已认定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可持已有证书到对方直接换领新证。八是加 强 博士后和专家服务基地建设。互派博士后等***青年人才到两地高校开展学术交流和项目合作研究。组织天津专家与河北省基层需求对接,在河北省高新区、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单位建设专家服务基地。九是构筑区域人才交流品牌。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对方重点发展产业领域、优势学科、社会公共服务领域挂职锻炼。每年举办津冀高端人才招聘会,为企事业单位和高端人才之间搭建交流平台。十是深化人才市场合作。联手建立开放互通的人才市场,推进两地互设人才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为人才跨区域流动提供便捷的就业、培训、异地人事代理等服务。探索成立津冀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战略联盟,集中优势资源,开展猎头、培训等中高端人才合作项目。十一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开展高技能人才成果展示、技能交流、技能竞赛、绝技绝活传承等活动。建立健全跨区域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设立双方轮流主办的职业技能邀请赛。十二是支持建设中国华北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合作,双方共同认定一批家政服务员培训输出基地。共建中国华北家庭服务业人力资源市场和中国华北家庭网络超市,联合举办京津冀家服从业人员人才交流大会。十三是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合作机制。共同推动京津冀劳动保障监察指挥中心建设,对用人单位日常监察实行联动监管,实现用人单位违法违规信息共享,推进两省市劳动保障跨区域协查案件快速处理。十四是建立集体劳动争议处置沟通机制。建立区域内集体劳动争议沟通机制,定期召开协商会议,通报集体劳动争议情况;建立完善两省市集体争议跨区域协调合作处理机制,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十五是建立人力社保系统干部挂职交流机制。互派干部进行业务学习和锻炼,开拓眼界,取长补短,共同推进事业发展。十六是建立合作长效工作机制。成立津冀人社工作合作领导小组,建立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协同沟通会,通报工作、交流情况、衔接政策,研究协同发展中的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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