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爱国拥军联合会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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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3
困难家庭院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困难家庭院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宣传)
部分院校毕业生来电反映,他们有的是低保家庭的孩子、有的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家里生活比较拮据,经济负担较重。目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工作不好找,想要了解我市对于促进困难家庭院校毕业生就业有何优惠政策?
我市对困难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未就业各类院校毕业生实施就业帮扶政策。(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低保家庭、需赡养重大疾病成员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
(一) 求职补贴
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建立专门台账,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对低保家庭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在离校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离校时未就业的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需赡养重大疾病家庭成员高校毕业生,在接受就业指导后,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
各类企业吸纳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低保家庭以及需赡养重大疾病成员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年岗位补贴和3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本市当年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费率确定,其中,养老保险费率20%、医疗保险费率7.3%(大病统筹)、失业保险费率2%、生育保险费率0.8%、工伤保险费率0.5%。
(三)就业见习
对参加就业见习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见习补贴。
(四)鼓励自主创业
对自主创业的,优先发放小额贷款,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房租补贴等政策扶持。
(五)鼓励基层就业
开发社区、行政村等基层公共管理及社会服务岗位进行安置,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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