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admin 1146 2022-10-13


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各涉农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卫生局,团委:

为妥善做好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面向农村基层就业创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

我市首批“三支一扶”大学生将于今年服务期满,做好他们的就业工作,直接关系到“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锻炼的成效能否为社会认可,关系到“三支一扶”工作的生命力能否持久。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缓解农村基层人才匮乏状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把做好就业工作作为今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各项就业服务工作。

要认真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的考核工作,对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要在坚持自主择业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积极研究探索促进“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创造条件。要抓紧时间,统筹安排,切实保证 “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政策的落实,不打折扣。

二、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录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单位为事业单位且有职位空缺的,可直接录用。服务期满后,“三支一扶”大学生即可与服务单位签订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3份),并存入个人档案(1份)。直接录用到原服务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再执行见习期,直接办理转正手续。服务期满时为本科学历的,录用后直接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服务期满时为专科学历的,录用1年后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后晋升中***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从今年起连续5年,12个涉农区县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左右的职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对困难家庭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和体检费。招聘工作要尽早实施,确保“三支一扶”大学生尽快就业。

三、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工作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1年内参加全市公务员公开招考的,可按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验报考,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对困难家庭“三支一扶”大学生,免收报名费、考务费和体检费。

从今年起连续5年,12个涉农区县在公务员公开招考中,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左右的街(乡)镇机关职位,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招考。

四、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

“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部门关于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有关政策,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优惠政策。其中,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支持“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和选调生计划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1年内,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且本人自愿的,经原服务单位推荐(1次),可作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的选聘对象,也可参加1次选调生统一招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六、实行“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研究生优惠政策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认真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工资定级及社会保险衔接等工作

“三支一扶”大学生被我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进入企业的,其服务年限与其在企业工作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本人可以按照我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缴费用由个人承担。进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可参照本通知第二条的相关规定,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今后晋升中***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八、积极协助“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户档转移手续

“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我市就业的,服务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协助将档案转***就业单位。在外省市就业,“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本市院校毕业的,由教育部门按应届毕业生为其办理派遣手续;“三支一扶”大学生为外地院校毕业的,由服务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协助办理户档转移手续。

九、主动做好暂未就业“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工作

服务期满后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档案可根据本人意愿,继续存放在原服务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也可转***我市其他区县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免收服务费,直到落实就业单位。其户籍转***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负责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各级政府人事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推荐工作作为开展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对存档的暂未就业“三支一扶”大学生,由专人负责,实行“一条龙、一对一”的就业推荐服务。其他各级各类人才中介机构要积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所需的政策咨询、能力测评、就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市委组织部 市人事局 市教委

市财政局 市劳动局 市农委

市农业局 市卫生局 团市委

二○○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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