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街道、乡镇开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

admin 552 2022-10-14


我市在街道、乡镇开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

按照人力社保部的要求,市人力社保局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职能,坚持关口前置抓预防、重心下移抓调解、矛盾化解抓基层,日前在全市街道、乡镇开设了调解窗口。 一是分工明确,责任分明。调解窗口设立之后,将依托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平台开展挂牌服务。按照《天津市街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办法》明确的工作职责,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牵头,联合司法局、工会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调解,人员采取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方式配备,明确专人负责。 二是高度重视、按期开业。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将调解职能的恢复启动纳入本局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并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进行阶段性的推进,确保今年10月底前全部开设调解窗口,年底前实现调解窗口面向社会开门服务,逐步形成业务精良、便捷及时、超前预防、靠前处置的化解劳资纠纷的基层服务平台。 三是加强领导,协调落实。各区县人力社保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将调解窗口建设作为新形势下稳定劳动关系,加快企事业发展,保证社会和谐的重大举措。同时,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加强同司法行政部门、工会组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到调解窗口的工作人员、调解场所及配套设施到位,保证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督促检查,加强指导。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定期检查通报辖区内调解窗口建设的进度,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人力社保局按季向全市通报各区县进度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对所辖区域内调解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市人力社保局对考核合格的调解人员颁发资格证书,调解员实行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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