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行政执法监督培训班的通知

admin 715 2022-10-19


关于举办行政执法监督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处室,市公务员局、市外国专家局,市局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提升人力社保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将举办市人力社保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10月21日(星期二)下午2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河东区九经路25号)三楼第二会议室,为期半天。

二、参训范围

区县人力社保局(含开发区、保税区、高新区)各2人(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

市局办公室、政研室、综合计划处、农民工处、调解仲裁处、劳动监察处、信访处、人教处、监察室各1人;

市局就业处、人才开发处、专技处、职业能力处、事业管理处、劳动关系处、工资福利处、职工养老处、居民养老处、医险处、工伤处、基金监督处、综合业务协调处各2人(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

市公务员局、市外国专家局各2人(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

劳动监察总队、医保监督所、联合执法办各3-5人(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

邀请市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付金超处长,对《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规定》(津政令第9号)进行政策解读。

四、有关事宜

本次培训不收取费用。请参训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请各单位、各部门于10月17日(星期五)18时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反馈***市人力社保局法规处。

联 系 人:刘超

联系电话:83218225、23030851(传真)

附件:参训回执

2014年10月16日

附件

参训回执

单位(加盖公章):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上一篇:本市千名参保人员医保卡被叫停
下一篇:本市医保实时监控系统查出100多“疑点患者”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