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admin 1698 2022-10-25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近期部分专业技术人员来电咨询,其所在用人单位通知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完成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工作任务。咨询者对于继续教育的学习方式、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以及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不太了解,有的专业技术人员是通过自学的方式开展的继续教育学习,不知道此种方式是否可以认可。希望人力社保部门详细解释一下有关方面的政策。

按照《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12天(96学时);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从事高新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人每年累计不得少于18天(144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学习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培训和专业培训。2014年公需科目培训学时为32学时;专业培训按照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行业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培训形式主要包括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讲坛讲座、岗位培训、网络培训,接受学历教育或攻读学位、以及有计划、有考核的自学等。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自学方式开展的继续教育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单位要求提供有计划、有考核的相关材料,自学方式方可认定为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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