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报销有规定了

admin 668 2022-11-03


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报销有规定了

12月19日,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70号文件,对市政府的《天津市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规定》(津政办发〔2012〕123号)进行了细化。自此,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费用的报销就有了依据。

人群不同,经办服务机构不同

院校学生发生的垫付生育医疗费用,由所在区县学生医保服务中心或学校负责统一归集个人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社险分中心申报。

以家庭和行政村组织参保的人员发生垫付生育医疗费用的,凭相关材料到乡镇(街)劳服中心申报,乡镇(街)劳服中心受理后,录入生育保险支付系统,及时上传并将申报材料移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支付工作。

费用项目不同,报销与否不同

【生育保险报销的费用有三大类11项】

1、产前检查费;

2、生育医疗费:接生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药品费等;

3、计划生育手术费: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术和复通术的医疗费用。

【个人负担的费用有4项】

1、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

2、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费用;

3、不具备临床剖腹产手术指征,居民个人要求实施剖腹产术的,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费用;

4、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

费用项目不同,报销标准不同

【限额付费标准/适用于终止妊娠】

1、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200元;

2、满12周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300元;

3、满16周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400元;

4、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分娩的产前检查费限额550元。

5、自然流产或实施药物流产医疗费限额130元。

【定额付费标准/多适用于分娩】

1、自然分娩医疗费1500元;

2、人工干预分娩医疗费1600元;

3、剖腹产不伴其它手术医疗费1800元;

4、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阑尾切除术医疗费1900元;

5、引产医疗费,在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700、三级医院800元;

6、高危人工流产医疗费300元;

7、人工流产医疗费150元;

8、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医疗费100元;

9、更换宫内节育器医疗费170元;

10、女性绝育术医疗费500元;

11、男性绝育术医疗费300元。

【按项目付费标准/多适用于并发症】

以下项目按照50%比例报销。

1、复通手术医疗费;

2、宫内节育器取出伴有嵌顿、断裂、变形、异位或绝经期1年以上者的医疗费;

3、分娩期出现生育并发症者的医疗费;

4、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

【特殊情况】

1、因治疗分娩期内合并严重内科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报销比例付费。

2、生育住院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诊转院分娩的,在转出医院发生与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按照50%比例报销。并与分娩期出现的各种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最高支付限额按照居民医保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3、参保居民就业并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期间,发生的费用按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其中住院期间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本次住院发生的费用按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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