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您了解多少?(上篇)

admin 657 2022-11-03


工伤保险您了解多少?(上篇)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或称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因长期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引起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服务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天津市自 2004年 1月 1日起 实施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工作。

关于哪些人应该参加工伤保险?如何缴纳工伤保险费?哪些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一旦发生工伤应该如何申请认定?认定工伤后职工享受哪些待遇?这些问题都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比较关心的。下面我们将这些问题分为上下两期为大家详细讲解。

工伤保险参保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的企业、事业单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规定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认定或视同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⑵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⑶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⑷患职业病的;⑸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⑵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⑶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能认定工伤

职工符合上述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⑴故意犯罪。⑵醉酒或者吸毒。⑶自残或者自杀。

职工认定工伤可以享受的待遇

职工认定工伤,根据不同的情况可享受16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有12项,用人单位支付4项。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12项待遇包括:一是工伤医疗费;二是工伤康复费用;三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四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五是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六是生活护理费;七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是一***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九是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十是丧葬补助金;十一是供养亲属抚恤金;十二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支付的4项待遇包括:一是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二是停工留薪期内的生活护理费;三是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四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的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其得到及时救治。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所需材料,包括:⑴工伤认定申请表;⑵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证明;⑶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⑷职工本人身份证明;⑸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用人单位如果没按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

工伤职工登记手续

认定工伤后,用人单位持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原件,在7个工作日内到参保分中心办理工伤职工登记手续。如果是老工伤人员,用人单位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老工伤人员审核鉴定材料。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还需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死亡证明。

对于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了停工留薪期延长或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持《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结论书》原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在参保分中心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登记。

工伤医疗费及申请工伤康复的申报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个人垫付,垫付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向参保分中心申报,申报时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医疗费票据(红、蓝联);门诊的提供病历复印件、门诊费用清单、处方底联及相关检查结果的复印件;住院的提供***病程、出院小结、住院期间检查费用报告复印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等需要说明的材料。认定工伤后,在联网的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在工伤职工出院后由医疗机构与社保中心进行结算。治疗工伤发生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康复性治疗费是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包括治疗性康复、职业性康复,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工伤职工康复前,用人单位应持康复机构出具的《住院证》及康复计划书到参保地的区县社保分中心办理康复确认手续。

住院伙食补助费支付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30元。

工伤职工到外地就医的申办方式和待遇标准

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进行就医的,需持由转诊责任医院盖章的《工伤职工异地就医审批表》到参保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除享受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的工伤医疗费外,还可享受交通食宿费,交通费是指工伤职工跨统筹地区就医乘坐城市间长途汽车、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发生的交通费用,该项据实报销。住宿费报销标准,每天最高不超过150元;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这里的伙食补助费是指非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摘自:2014年第四期《天津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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