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群众新期盼 实现高质量就业

admin 554 2022-11-04


回应群众新期盼 实现高质量就业

——本市出台促进就业创业新举措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为积极回应群众对更稳定的工作的新期盼,日前,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7〕28号),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打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硬仗,让每一名劳动者都能获得更稳定的工作,在经济转型中实现就业转型,以就业转型支撑经济转型。

1、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加强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在制定财政、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重大政策时,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结构优化与就业转型协同。

促进产业结构与就业协同。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优势,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都市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商贸、文化、体育、旅游、养老、医疗健康等重点产业发展质量,支持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推进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落实小微企业降税减 负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增强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对按月纳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和按季纳税、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以下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

在促进新兴业态发展中扩大就业。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扩大“互联网+”就业。加快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等新兴业态发展,深入实施“互联网+”行动,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信息产业、实体经济人才流动就业。

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的用工和社保等制度。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从业者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依法为其参缴社会保险,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吸纳就业扶持政策。其他从业者可按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加快建设“网上社保”,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及转移接续提供便利。

3、以创业带动就业

优化创业环境。持续推进“双创”,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 一码 ”,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创新监管方式和执法手段,充分运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联合检查、跨部门联合惩戒和“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方式方法,加强就业创业领域事中事后监管。

发展创业载体。加快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等建设,发挥孵化基地资源集聚和辐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对确有需要的创业企业,可适当延长孵化周期。大力发展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根据吸纳大学生创业企业户数和带动就业人数,给予资金支持。

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依托信用信息,科学评估创业者还款能力,改进风险防控,降低反担保要求,健全代偿机制,推行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将面向个人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由2年延长***3年,将现行适用于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200万元。

4、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建立覆盖校内外各阶段、就业创业全过程的服务体系,加强供需对接和精准帮扶,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服务***、服务社会、服务基层的择业观、就业观,勇于到基层成长成才,敢于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偏远地区、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落实服务基层奖励金、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对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同等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就业见习扶持力度,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带教费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元标准给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

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求职创业补贴补助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本市高校或本市生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不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每人3000元。

稳妥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鼓励去产能企业通过内部调剂、转岗培训等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对于各类企业吸纳因化解过剩产能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给予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解除劳动关系就业困难人员,新增及腾退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对本轮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对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且处于无业状态的我市常住人员,可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登记失业的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本市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育一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示范园区和基地。

完善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中的失业人员再就业。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进一步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援助机制,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少有一人稳定就业。

5、强化职业培训和就业创业服务

完善职业培训政策。定期发布职业市场需求程度目录,引导和激励劳动者参加市场紧缺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模式,推广职业培训包应用。完善职业培训补贴制度,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1年内可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开展全市性技能竞赛活动,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展示技艺的平台。

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合理布局服务网点,完善服务功能,细化服务标准和流程,创新服务理念和模式,根据不同群体、企业的特点,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职业指导、就业服务和用工指导。落实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支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高校开展招聘活动与创业服务,支持购买社会服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建立“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推广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

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残疾、院校等歧视,完善招人用人制度和人力资源中介服务。对以性别、残疾为由,拒绝、限制招用妇女、残疾人,提高对妇女、残疾人的招用标准,设置排斥妇女、残疾人平等就业条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消除就业歧视。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推进区域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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