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99号提案的答复

admin 521 2022-11-10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199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解决或采纳  夏金华委员:  您提出的199号“关于本市退休老年人再就业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本市退休老年人再就业问题的关心和支持。老年人口既是人力资源、也是社会财富。合理利用和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推动发展“银发经济”,有利于满足老年人退休后日益多元的需求,帮助他们在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的同时实现老有所为,充分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特别是在本市老龄人口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背景下,引导和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自身的知识、技能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更多地参与社会发展,也有利于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劳动力供给不足的问题,符合整个社会和老年人自身发展的共同利益,需要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的高度关注。  您及贾铁飞、钱世超委员提出的建议高屋建瓴,切中时弊,不仅对当前退休老年人的现状、问题进行了精准的分析和判断,并且针对性地提出了四点建议,具有相当的学术价值并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对于我们今后更好地做好这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会同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后认为,退休老年人的再就业需要从调查研究、完善政策、教育培训、权益保障等多个方面来推动,从而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关于加强退休老年人现状的调查研究  诚如您在提案中讲到的,本市目前尚没有再就业老人准确的具体数据,而准确了解上海老年人的在业比例、在业老人的职业构成、不在业老人的再就业意愿等状况以及当前各国的经验做法,是各相关部门实施针对性举措的前提和基础。您的想法与我们不谋而合。前期,我们与有关机构共同开展了“全球城市老年人力资源开发与上海实践”的调研,通过借鉴研究部分与上海具有一定可比性的全球性城市的现状分析,结合上海实际,提出了未来本市开发利用好老年人力资源的政策储备。我们还将积极与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等部门以多种形式共同开展退休老年人再就业方面的调研,并在此基础上探索研究相关政策,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市卫生健康委也明确提出,将在今后探索研究提出退休医务人员再就业的政策建议,我们也将积极配合。  二、关于完善退休老年人的制度保障  正如您在提案中讲到的,尚没有专门研究和解决老年人就业问题的机构。据了解,2013年7月开始施行,2018年经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旨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社会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老年人家庭赡养与扶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但是,该法律也未对退休老年人的再就业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事实上,在***层面建立完善保障退休老年人的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积极为老年人再就业创造条件十分必要,在这一点上我们与您的观点是一致的。近年来,本市在部分领域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如,2014年出台的《关于实施《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福发〔2014〕36号)中,探索推出了专门针对退休人员工伤问题的相关规定:从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或者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的,申请人可以向单位注册地的区县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一定程度上为退休老年人的工伤保险权益提供了保障。又如,在为退休老年人提供针对性的就业创业服务方面,按照***发改委《关于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636号)要求,本市对于有就业需求的大龄和老年人口,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给予就业创业政策的支持,努力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外,***人社部正在研究延迟城镇职工退休年龄政策,这也是合理开发利用老年人力资源的一个重要举措。相关政策的出台,将为老年人积极融入社会、实现自我价值提供更加广阔的平台和舞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您在提案中提出的要求,密切关注***在退休老年人就业领域的新动态,适时提出上海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退休老年人再就业工作发展。  三、关于强化退休老年人的教育培训  在开发和培训老年人才市场方面,目前,本市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开设有市民教育、健康教育、艺术修养、文化素养、实用技能、体育健身等六大系列、45类、369门课程供老年人学习。其中实用技能类课程分为农作物栽培、畜牧养殖、语言学习、投资理财、信息技术、思维训练、中西烹饪、维修养护、就业创业等9类56门课程。同时,为了发挥老年人专长,有不少老年人担任兼职教师,承担了课程教学任务。此外,本市人社部门审批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生,退休老年人可以根据个人需求和实际条件报名参加各类职业培训,提升职业技能,丰富老年生活。  市教委积极推动发展“银发志愿者”参与老年教育,广泛招募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和具有专长的社区老年人组建老年志愿者队伍。2014年6月,在上海开放大学成立了上海社区教育志愿者服务总队,组建了5支志愿者分队,通过在区、高校和行业设立“上海市志愿者协会社区教育志愿者服务工作站”来为社区服务,首批在全市社区设立了36个工作站、227个服务点,招募了近3000名志愿者。其中年龄最大的志愿者78岁。经过近年来的持续推进,目前建立健全了上海市志愿者协会社区教育志愿服务“总队管理办公室+6支分队+41个工作站+228个服务点”的组织架构方式,总队下设老年教育等6支志愿服务分队,并依托全市各社区院校和若干企事业单位成立志愿服务站点,基本构建了覆盖全市的服务网络。同步推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志愿者注册,截***2019年底,全市社区教育志愿者人数已增***5万余人,其中,在总队和总队下属分队、工作站实名注册志愿者人数近两万人,志愿者队伍为退休老年人发挥余热、实现自我价值提供了平台。  今后,市教委将继续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打造更丰富更优质的学习课程和更多更好的学习资源提供给广大老年人,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进一步推进上海社区教育志愿者服务,努力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学有所用。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老年人再就业市场中,老年人获取社会各类信息、新知识的渠道有限”的问题,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在为有就业需求的大龄和老年人口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方面,已经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好信息平台的作用,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加强退休老年人与企业双方供需信息的有效对接,为老年人再就业提供便利。  四、关于维护退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切实维护退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工作十分重要。您在提案中全面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退休老年人依法保障自身权益时可以采取的各种途径。我们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保护退休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保护老年人参加劳动的合法收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规定,在老年人与用人单位双方发生纠纷争议时,引导老年人按照民事法律关系的规定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通过民事诉讼,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增强退休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引导他们在签订劳务合同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发生纠纷时,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  再次感谢您与其他两位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退休老年人的再就业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持续重点关注,也欢迎委员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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