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调整2013~2014年度社保补贴标准

admin 759 2022-11-21


新乡市调整2013~2014年度社保补贴标准

6月26日,从新乡市劳动就业局了解到,从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新乡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作出相应调整。对于相关就业困难人员,单位缴纳425.70元(月增加69.80元)部分,可申请财政补贴。

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新乡市2013年度各类企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标准调整情况,从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新乡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作出相应调整。

对于在各类用人单位实现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每月需缴纳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共计592.94元。其中:单位缴纳425.70元(月增加69.80元),按照政策规定,可申请财政给予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共需缴纳养老、医疗两项社会保险费506.80元,其中337.87元(月增加55.38元)部分可申请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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