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大力实施“降、缓、返、补”积极稳定市场主体

admin 438 2022-11-29


开封市大力实施“降、缓、返、补”积极稳定市场主体

记者7月5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以来,受新一轮疫情、国际局势变化等预期因素影响,经济新的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开封市大力实施“降、缓、返、补”政策组合拳,积极稳定市场主体,不断夯实发展基本盘,确保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业保险费率仍按1%执行,工伤保险按照原定费率的80%执行。

实施企业社保费缓缴政策。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目前共有36家企业申请缓缴,缓缴金额88.05万元,惠及2616人。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50%,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9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截***6月30日,全市已为44家大型企业进行稳岗返还,返还金额793.42万元,惠及企业职工18120人。

对企业用工给予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中小微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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