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洛工作落户,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可申领生活补贴

admin 1114 2022-12-06


来洛工作落户,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可申领生活补贴

2020年1月1日以后来洛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取得洛阳市户籍以后,将有机会领取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

近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洛阳市新引进博士研究生生活补贴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打造中西部地区人才高地的部署要求,吸引更多的***博士研究生来洛创新发展。

《办法》明确,此次补助的对象主要是2020年1月1日(含)以后,洛阳市行政区划内用人单位引进来洛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同时,需要取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在洛阳市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洛阳市户籍。

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登记住所在洛阳市行政区划内且在洛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央、省属驻洛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也适用该《办法》。同时,该《办法》与《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叠加生效,意味着2020年1月1日(含)之后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生可享受双重补贴。

生活补贴的标准如何?怎样申报?《办法》提出,针对博士研究生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2000元,补贴3年。《办法》明确,生活补贴将采取集中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提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市有关部门研究审核后,确定拟补贴人员名单,并通过网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活补贴将由有关部门统一发放***博士研究生个人社保卡账户中。

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称,下一步,洛阳市将持续强化“真正重才、科学用才、大力聚才、精心育才”的理念,进一步提高引进人才待遇,强化引才平台建设,为各类人才来洛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环境,努力构建中西部地区名副其实的“人才磁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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