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台一揽子政策举措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admin 772 2022-12-08


洛阳市出台一揽子政策举措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

近日,洛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出台17条措施,从降低要素成本、减轻税费负担、强化金融支持、支持有序复工复产等方面,全力帮助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运行。

《通知》还明确金融惠企政策,强调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探索保险补偿机制。对受疫情影响还贷困难的申请人,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在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方面,《通知》要求,制定行业防疫指南,指导批发零售、餐饮、家政、连锁便利等生活性服务领域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做好经营场所和商品管理卫生防疫的前提下,尽快有序复工复产,并引导其科学规范发展。

《通知》还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各级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国有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必须主动、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应付款,不得新增逾期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对已与市属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针对中小微企业因疫情产生的资金紧缺、防疫物资缺乏、用工短缺等问题,积极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洛阳市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成本、减税费的政策举措

降低中小微企业要素成本

降低用电成本

全面落实***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有关政策

缓缴用水用气费用

对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用水、用气,实施阶段性缓缴费用,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

减免房租

对承租市政府国资委监管(100%市属国有产权)、市财政局监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个月房租

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负担

认真落实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措施

自2020年2月起,可免征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缓缴住房公积金

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5%。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最长1年

加大税费优惠力度

2020年3月***5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下调***1%

全额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

自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对已建立工会组织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关规定,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足额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定期全额返还其缴纳的工会经费,返还的工会经费可用于职工疫情防护、困难职工慰问等

减免检验检测费用

疫情防控期间城市区18个车辆检测站对城市区个体工商户所属车辆每台减免80元检测费用。个体工商户年报延长***12月31日

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对中小微企业用于疫情防控的研发支出,按实际发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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