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台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

admin 617 2022-12-10


洛阳市出台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未按时办理入(出)编手续,造成“吃空饷”的,一经发现,机构编制部门将核销该单位“吃空饷”人员所占编制及所有空余编制。

日前,《洛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出台,对人员入(出)编手续办理进行了明确。

《办法》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出台,着力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巩固“吃空饷”治理成果,实现机构从设立到撤并、编制从核定到使用、人员从入编到出编的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

《办法》适用的范围和对象为纳入市本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增人入编包括:公开招录(聘)、调入(包括一般人员调入和领导干部调任等)、政策性安置、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增人入编时,用人(调入)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本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客户端人员信息进行变更,携带变更后的数据及相关手续一个月内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之后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人事、工资及社保等手续。财政部门凭相关手续办理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经费核拨。

《办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减人出编办理程序进行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减人包括:调出(含调出任职)、辞职、辞退、解聘、退休(含提前退休)、在职死亡、开除等。减人出编时,所在(调出)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在一个月内携带更新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客户端数据及相关手续到编制部门办理出编手续,之后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人事、工资及社保等手续。财政部门凭相关手续办理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停发等手续。此外,调出(含调出任职)人员一律不得在原单位参与考核、晋级晋档、核发工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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