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出硬招五大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admin 468 2022-12-11


省劳动保障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出硬招五大措施减轻企业负担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实施意见》,提出五项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这是河南省劳、财两厅继2008年12月25日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劳社〔2008〕23号)后的又一重要举措。

《意见》对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其中涉及的具体政策措施,可简要概括为“五缓四减三补两协商”。

“五缓”:五项社会保险费可缓缴

《意见》指出,困难企业可在2009年之内申请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职工应享受的各种社保待遇不受影响。

“四减”: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可降低

《意见》提出,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在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基金支付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可在2009年之内适当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补”:社保、岗位、培训三补贴

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统筹地区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为困难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就业专项资金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执行,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确定。

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所需资金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可由就业专项资金予以适当支持。

“两协商”:企业与工会或职工协商裁员经济补偿

困难企业不得不进行经济性裁员时,对确实无力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企业与工会或职工双方依法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签订分期支付或以其他方式支付经济补偿的协议。

上一篇:全省“四项资金”检查工作会在信阳市召开
下一篇:省劳动保障厅:濮阳市进一步明确促进就业政策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