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许昌市民生支出67.6亿元同比增长32.8%

admin 491 2022-12-11


上半年许昌市民生支出67.6亿元同比增长32.8%

日前,记者从许昌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全市民生支出67.6亿元,同比增长32.8%,占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0.2%,保障了十项民生工程、社保对象待遇提标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惠民政策的落实。

提高社保对象待遇。许昌市落实企业养老金提标政策,月增加养老金支出1769万元,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567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1亿元,支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开展;城乡低保对象月补差标准分别提高到195元、99元;五保对象年人均集中供养标准达3200元,年人均分散供养标准达2220元;发放春节一次性补贴5740万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五保户、优抚对象22.8万人。

稳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许昌市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去年的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基本公共服务资金人均经费补助标准由原来的25元提高到30元,实现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覆盖。

支持就业再就业。许昌市落实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和职业技能培训等补贴资金4173万元,支持实施积极就业政策。

优先支持教育事业。许昌市落实春季学期“两免一补”专项资金15401万元,46.5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13.2万名全市寄宿生受益;拨付春季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2733万元,12万多名中小学生享受到优惠政策;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教育,建立健全中职、高职和普通高中教育助学金制度,发放各类奖助学金15754万元。

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许昌市发放粮食直补资金和综合补贴资金37024万元,兑付农户80余万户;开展小麦保险218.9万亩,收取保费5472.5万元;开展能繁母猪保险10.3万头,收取保费618万元,累计为农户和饲养户承担风险7.8亿元;争取农作物良种补贴、农业科技推广等上级财政资金2.4亿元,促进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许昌市争取资金9057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审核上报一事一议项目444个,争取省级财政奖补资金4636万元,86.22万农村人口受益。

同时,许昌市积极筹措配套资金1808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争取彩票公益金1314万元,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安排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531万元,用于兑付职工补偿金和缴纳“三金”等,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上一篇:鹤壁市《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下月起实施
下一篇:河南推出户籍改革20条 想落户郑州“积分”够就行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