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病补充医保惠及困难群众70.76万人次

admin 460 2022-12-26


河南大病补充医保惠及困难群众70.76万人次

1月12日上午,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2017年河南省十件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就河南省“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这一民生实事的完成情况进行发布。

会上,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省社会保障局局长郑子健详细介绍了河南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内容、落实情况及下步打算。他说,2017年,河南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并将“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列为“十件重点民生实事”之首。截***2017年12月底,全省共有860万困难群众进入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数据库,70.76万人次享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政策范围内报销水平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基础上,平均提高了10.89个百分点。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减轻了困难群众的看病负担。

他说,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由省、市、县财政分担出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商保公司具体承办。对参加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困境儿童群体进行制度保障。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规定的门诊重特大疾病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

据了解,2017年,全省4502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省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困难群众只需在出院时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其余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商业保险公司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算,有效解决了个人垫资和往返报销跑路等问题。商业保险机构在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均设立服务窗口,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联合办公,避免困难群众多方奔波。

就下一步如何继续办好这一民生实事,郑子健表示,进一步完善政策,参照大病保险做法,按照“多受益、多缴费”原则,改进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方法。督促商业保险公司提高赔付效率,减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开展社保政策进村入户宣传活动,让每个困难群众都能了解医疗保险各项待遇政策及报销流程。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规范医疗行为,严格控制困难群众住院自付费用比例,提高实际报销水平。(记者 游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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