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失业补助金申领范围扩大 更多失业人员可享受6个月失业补助金

admin 669 2022-12-26


焦作市失业补助金申领范围扩大 更多失业人员可享受6个月失业补助金

焦作市更多失业人员可享受6个月失业补助金了!近日,从市人社局传来好消息,我省将两类失业人员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政策的实施时限追溯到2018年12月29日。此举,意味着政策覆盖人群更广泛,焦作市享受这一政策的失业人员也更多。

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失业职工,失业补助金申领方式多样灵活,线上、线下均可申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尽快申报,人社部门将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确保失业补助金政策在焦作市应享尽享。

6月16日,省人社厅、财政厅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保生活稳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2020年3月***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含参保不足1年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扩围保生活是今年全国失业保险‘头等大事’,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发放是扩围关键政策,突出定位是救急救困的时效性。我省从9月起暂时将政策实施时限追溯到2018年12月29日。”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说。

2018年12月29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该政策将执行***2021年6月30日。

发放标准为:在焦作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参保失业人员,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在焦作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1年)不足2年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统筹地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发放;在焦作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焦作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

市人社局提醒,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不得同时领取,且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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