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全面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admin 487 2022-12-26


焦作市全面加强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近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年初以来,焦作市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总体思路,聚焦兜底民生,通过提高保障标准、完善救助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全方位服务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使一大批困难群众享受到了党的好政策带来的福利。

一是进一步完善救助政策。坚持政策先行,焦作市先后印发了《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贫困边缘人口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焦作市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焦作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等文件,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有力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二是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持续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农村低保年标准由3900元提高到4500元,增幅15.4%;城市低保月标准由550元提高到600元,增幅10%;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由不低于280元、170元分别提高到不低于290元、180元,实际月补差水平分别为359元、217元,全市低保标准和月人均补差水平居全省前列。

三是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为保障主体,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等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对因病因灾因疫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实施临时救助,基本实现救助对象全覆盖。今年年初以来,累计救助城乡低保、特困对象51万人次,共计发放低保金和特困救助供养金13657万元;临时救助243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95万元。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将纳入特困救助供养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18周岁。

四是进一步优化救助程序。用足用活现有救助政策,落实刚性支出、社保缴费、就业成本减免和低劳动力系数照护费核减机制,确保因残因病因学等刚性支出较大的贫困家庭能够及时得到救助;落实低保渐退、低收入群体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单人户”纳入低保制度,防止低保边缘群体出现“救助悬崖效应”;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及时比对户籍、车辆、房产、纳税、工商注册、公积金等信息,精准认定救助对象。

五是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低收入群体、残疾人重病患者特殊群体、未脱贫人口、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加强信息比对和摸底排查,逐户逐人核实确定兜底保障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目前,全市剩余5570名未脱贫人口中纳入低保、特困兜底保障的有4599人,占比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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