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驻马店市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77.3%

admin 460 2022-12-27


2014年驻马店市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77.3%

日前从驻马店市财政局获悉,2014年,驻马店市财政部门始终坚持“小财政、大民生”理念,将民生事业放在财政保障的首要位置,坚持把财力优先向民生领域倾斜,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和谐发展,全市共完成教育、文化、医疗、社保、三农等民生领域支出270.6亿元,同比增长13.6%,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7.3%。

支持教育事业发展。驻马店市财政教育支出76.9亿元,同比增长10.8%,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2%。继续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市落实免费教科书资金1.08亿元、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资金6.16亿元、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0.82亿元;继续实施校舍安全工程,落实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34亿元;帮助申请及安排资金0.47亿元,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打造特色职业院校;拨付黄淮学院生均经费1.3亿元,追加安排黄淮学院体育场馆建设资金5000万元,促进高校持续健康发展;积极争取高校引导奖励资金、大学生创业体系建设引导资金等395万元,支持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全面落实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资金0.82亿元,用于发放高校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高中学生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等,促进了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

推进文化事业繁荣。驻马店市财政文化体育传媒和科技支出6.7亿元,同比增长8.5%,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落实资金1357万元,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落实资金99万元,继续开展“舞台艺术送农民”活动;落实资金325万元,用于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向社会免费开放;落实资金1604万元,用于驻马店市科技进步与创新、科技攻关和社科知识大篷车进基层等。

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驻马店市财政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7亿元,同比增长11.2%,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3.6%。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抓基础”的要求,落实社保政策,做好企业养老保险、城市低保、五保供养等工作,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从2014年1月1日起,安排6.1亿元全面提高全市机关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人均提高300元,同步提高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从1432元提高到1598元,为10.7万企业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2.9亿元;及时足额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资金,为11万城市低保对象发放资金2.19亿元,为33.7万农村低保对象发放资金2.98亿元,为全市4.26万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供养资金0.76亿元;积极支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就业创业,全年筹集就业补助资金1.8亿元,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5390个,帮助困难人员就业5016人,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残疾人技术和退役士兵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支出培训资金1033万元,培训3.7万人。

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驻马店市完成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5亿元,同比增长10%,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2.7%。按照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关于驻马店市医疗卫生“三年九大攻坚计划”意见精神,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累计补偿新农合参合农民医药费20.12亿元,受益38.3万人次;补偿城镇居民医保医药费3.88亿元,受益14.5万人次;筹集资金3.47亿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人均30元提高到35元;筹集财政资金1800万元,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筹集资金8657万元,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基本药物全部配备使用和医保支付政策。

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驻马店市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49.5亿元,同比增长9.6%,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4.1%。认真研究***、省、市支农政策,正确把握资金支持重点和方向,1~11月份累计争取上级支农资金10.9亿元,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撑。大力支持农业防灾减灾,落实“一喷三防”专项补助资金4430万元;积极筹措资金936万元,用于农业抗旱保秋;拨付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助、基层动物防疫补助和畜牧良种补贴等资金4.26亿元,兑付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9.37亿元,争取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68亿元,确保各项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大力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全市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68亿元,其中争取上级财政资金2.44亿元;拨付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资金2.85亿元,有效解决农村居民和农村学校师生安全饮水问题;扎实开展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全市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4亿元,配套美丽乡村试点项目市级资金1328万元,精选11个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

支持“两型”社会建设。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支持“两型”社会建设和“蓝天碧水工程”,驻马店市节能环保支出完成4.4亿元,同比增长12.5%。全面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支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机动车尾气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加大黄标车淘汰和治理力度;支持城市污水处理,安排污水处理运营经费3826万元,保证市中心城区两个污水厂正常运转;落实资金5.03亿元,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中小河流治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等,积极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和水库生态修复工程,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支持安居工程建设。驻马店市住房保障支出29亿元,同比增长53.9%,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3%。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争取省补助资金9.6亿元,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建设;争取融资资金49.32亿元,已到位14亿元,用于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拨付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和省补助资金1.01亿元,计划改造农村危房12288户;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39亿元,确保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支持社会安全稳定。驻马店市公共安全支出11.9亿元,同比增长6.6%,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4%。按照“保基本、保基层、扶贫困”等原则,及时下达2014年及提前下达2015年市、县政法转移支付资金2.65亿元,确保基层政法部门办案需要;下达公、检、法、司基本业务装备资金2815万元,提高基层政法业务装备水平;按照《驻马店市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安排下达中央、省及市级配套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636万元,并督促县区落实配套资金424万元,对事关民生的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案件进行适度救助,积极推动我市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顺利解决;积极落实社会管理创新、涉法涉诉救助、因公牺牲伤残特困干警救助和平安建设先进乡镇奖励等资金831.9万元,全力支持平安驻马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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