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代缴机构(杭州正规代缴社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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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0
关于调整计算公积金缴交额职工工资基数有关问题解答
沪房改办发〔1992〕字18号
根据沪房改办发1992第13号“关于调整计算公积金缴交额职工工资基数的通知”,具体操作中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1. 全民、集体企业单位职工,原月工资额不满100元的,这次如何计算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 答:这次调整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增加20元后,仍等于或小于100元的,其缴交额不变。这次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调整后大于100元的其缴交额个人和单位各增加壹元核定。 2. 封存人员是否参加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调整? 答:封存人员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不调整。 3. 去年七月份后发现公积金缴交额错误未能修改的怎么办? 答:单位应先修正错误(须填写改错单),再按规定进行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调整。 4. 92年起参加工作的新职工,能否进行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调整? 答:凡是92年1月起实行公积金的新职工,不属这次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调整的范围。 5. 有些三产单位,其单位性质不明确如何调整? 答:首先确定单位人员实行什么工资标准,单位实行企业工资的按企业规定调整,单位实行事业工资的按事业规定调整。 6. 职工由于工作调动,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如何调整? 答:职工在1991年底前工作调动的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调整按沪房改办发1992第13号文件规定办理;92年1月起调动的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调整,一律按调入单位工资基数核定后再按沪房改办发1992第13号文件规定办理。 7. 在调整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期间,职工工作调动如何处理? 答:为了使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调整工作不遗漏,凡职工调动时,调出单位必须同时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由调入单位负责该职工的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的调整工作。如单位在今年7月1日起公积金已汇缴,发现职工缴交公积金月工资基数还未调整的,在本年度内(1992年7月—1993年6月)一律不再办理调整手续。因此各单位必须及时办妥调动工作的职工公积金转移手续。
上海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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