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体现“放”的合理性、“管”的规范性、“服”的便捷性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2017年年报解读(二)

admin 587 2022-07-20


1、“放”的合理性

●制度制订过程中全面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为解决“制度碎片化”和“制度空白点”问题,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业务管理制度进行系统化整合,形成归集、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三个管理办法形成初稿后,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私营企业等单位和职工代表,人大、政协、专家、总工会、企业工会代表和自愿缴存代表,听取各方代表意见和建议;同时在本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发布征求意见公告,全面公开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共收到意见或建议658条,其中缴存类意见106条,提取类意见402条,贷款类意见116条,其他意见34条。

所提意见大部分集中在单位希望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增强人才吸引力、稳定人才队伍,职工则希望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保障合法权益,希望更多地了解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功能,通过公积金提取、贷款渠道解决租房和购房问题。

●简化租房提取业务的要件和流程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住建部相关工作要求,按照“一次委托、自动转账、一年有效、次年复审”的原则,简化租房提取要件和流程,开通租房提取网上、手机办理续提,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

近年来,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职工越来越多,住房公积金对“租购并举”政策的助力作用不断显现。截***2017年12月末,当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超过40亿元,比2013年增长了151倍。

同时,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与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及本市十几家大型住房租赁企业、上海铁路局合作,推出为职工集中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让职工足不出户就可以在家门口办理租房提取业务,进一步方便职工办事,同时对其他中央在沪企业起到示范作用。

●简化继承提取的要件和流程

为进一步方便继承人因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取消了强制公证的要求,规定对提取人系***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携带公安、民政等法定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由***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一人或者多人到场即可办理。同时为了规范提取行为、保障合法继承人的权利,由职工签署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已取得其他继承人的委托办理提取手续,保证对提取的全额住房公积金严格按继承关系处置。

●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连年上升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呈上升趋势,2017年当年提取金额达737.09亿元,占缴存金额的65.02%,比2013年提取金额增长了近一倍。

2017年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82.58%,高收入占17.42%。

2013年以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占当年缴存金额的比例一直保持上升态势,2017年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占当年缴存金额的比例较2013年上升了近10个百分点。

其中,2017年住房消费类提取达605.91亿元,比2013年增长了一倍。

2017年当年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82.2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71.16%,租赁住房占5.58%,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5.46%);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7.8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46%,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9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其他占0.37%),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属性。

2013年以来,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占当年提取金额的比例一直保持在80%左右,而且保持上升态势,2017年比2013年提高了4.1个百分点。

2、“管”的规范性

●构筑三道防线,防范业务风险

形成业务部门审核、法规风管部门把控、审计部门后督的机制,构筑三道防线防范业务风险。同时加大了对业务受托单位的延伸审计、督促整改工作的力度,确保受托单位按照规范进行业务操作,降低委托业务执行政策不到位而存在的责任风险。

●加强内部风险防控管理

成立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订《内控工作计划》,梳理内部授权清单,通过书面授权的方式明确权力责任、提高行政效率;健全内控关键岗位责任制和不相容岗位制衡制,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全面梳理业务流程风险点,构建住房公积金风险防控框架体系。

●加强外部受托机构精细化管理

建立对贷款委托银行的对口专管员制度,加强对归集银行在归集成效的管理,通过年度目标要求、机构和人员考核、督促整改落实、年终进行全面、严格考核,对不执行整改的银行实行通报批评或暂停委托业务,以提高制度执行的严肃性,保障广大职工的权益。

3、“服”的便捷性

●成功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上海作为***批试点城市,于2017年3月份顺利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上线,按照合规性、及时性、准确性、专人负责原则,确保平台上线后统一按照规范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为符合办理条件的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确保信息生成、信息传递以及资金划转的准确性。到目前为止业务运行平稳有序,监管有力,不仅方便了缴存职工的跨地区账户转移,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而且确保了职工公积金账户的安全性。

从2017年3月***2017年12月末,职工异地转入住房公积金6375人,转入金额1.90亿元;异地转出住房公积金31576人,转出37974笔业务,转出金额9.44亿元,本市转入、转出业务办结量占全国总量的10%,资金量占全国总量的10.3%,在全国名列***,有效支持了非户籍缴存职工在异地住房消费的权益。

●有序推进江浙沪三地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

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牵头,建立浙江省、江苏省、上海市两省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之间的住房及公积金信息互查共享机制,有效提高信息查询的办理效率和准确性,降低信息获取成本,免除职工异地来回奔波,规范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最大限度地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的规范性和安全性。2017年7月开通此项业务以来,到2017年年底共受理办理两省一市异地信息协查业务2780笔,平均每月受理办理460余笔。

●不断深化与本市相关部门间数据资源交换

继续扩大与本市住房、民政、社保、工商、税务、公安、公共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范围,不仅让单位和职工省却了在政府各部门之间奔波的次数和时间,而且也提高了业务审核效率和识别外部骗套取风险的能力。

●拓展网络平台信息服务范围

先行推开包括网上缴存、封存、信息修改等企业线上业务操作,并与上海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开通法人网上一证通合作。通过微信、短信和手机APP、发放住房公积金电子结存单、联合本市多家银行上千台ATM机解决职工业务查询功能,大大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上一篇:关于本市机关、事业和企业单位职工缴交公积金工资基数计算口径的有关问题解答
下一篇: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 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依法督促建设工程责任)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