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贷款)(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一部分吗)

admin 540 2022-07-21


一、适用范围:

2020年8月1日后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办理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的。

二、服务条件:

1、贷款已正常还款一期,且不存在拖欠的本金、利息、本金罚息、利息罚息、实现债权所需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2、公积金贷款无未到账业务;

3、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

4、每次提前归还的金额不得少于上期应还款额的6倍;

5、提前还款后的贷款余额不得低于1000元;

6、预约的还款日不得为每月的20日,不得晚于下一还款日,且不得跨年;

7、双休日、节假日不作为预约还款日;

8、市公积金管委会或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外籍人员、获得境外***(长期)居留权人员提供护照原件;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境内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及身份证件。

2、借款人委托配偶或直系血亲办理的,并应提供借款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书、关系证明。借款人委托配偶代办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已婚人士未在内地(大陆)办理婚姻登记的,提供经居住地(港、澳或台)公证机关公证的婚姻证明,台湾已婚人士可提供台湾身份证(见背面家庭成员明细)。境外登记婚姻的,应当提供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为外文版本的,应当提供正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情况受借款人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中应明确相关委托事项)、受托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4、市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服务方式:

线下:

原贷款受理网点。

线上:

、“上海公积金”手机客户端。

办理流程:

预约——在约定的还款日前在还款账户内存入提前还款的本金及应还利息。

五、注意事项:

1、预约扣款日当天,当月未正常还款的,部分提前还款受理作废。

2、预约扣款日当天,还款账户内余额不足以全额偿还预约提前还款的本金及应还利息的,部分提前还款受理作废。

3、借款人在线上申请部分提前还款时,可自行选择剩余贷款还款方式:“还款额不变,还款期限减少”或“还款期限不变,还款额减少”;因借款人变更或减少共同借款人需提前还款的,应选择“还款期限不变,还款额减少”(即缩额)。

上一篇:上海住房公积金信息(截止2022年4月30日)(上海市公积金2021)
下一篇: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提前申报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业务问答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