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定居(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admin 667 2022-07-21


一、适用范围:

出境定居,且无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个人账户状态应当为停缴或者封存状态。

二、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件;

(2)委托办理的:

①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②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出境定居的户籍证明或出境定居的签证及其出入境管理部门或上海市外国语大学出具的翻译件;

3、本人名下的中资银行借记卡。(建议携带银行一类账户借记卡)

三:服务方式:

线下:

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四、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对于业务需要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由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经办人代为扫描、打印或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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