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金宝铜箔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于2021年2月19日裁定受理上海金宝铜箔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3月9日指定上海融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金宝铜箔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13917157658;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15层)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4日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