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中欧建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admin 548 2022-08-05


关于上海中欧建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涉住房公积金债权事宜的公告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3日裁定受理上海中欧建材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1年3月5日指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该公司清算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当依法调查核实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上海中欧建材有限公司职工存在应缴未缴、少缴住房公积金的,请联系清算组(联系人:吴婉璐; 联系电话:021-23281709;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8楼业务三部)进行申报。

特此公告。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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