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更好地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admin 396 2022-08-18


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更好地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记者 王辉)4月8日***9日,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暨监督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对历时近两年的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专项治理成果,更好地加强基金监管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保基金安全作了部署。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部际领导小组组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出席会议并强调,要充分肯定专项治理的成效,切实解决社保基金管理中的问题,继续深化专项治理的成果,不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工作。

尹蔚民指出,进行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是***次多部门、大规模、全方位的专项检查行动。为做好这项工作,人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10个国务院部门组成了部际领导小组,并通过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召开会议等方式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地相继成立组织机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的方针政策,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查处了一批违规问题,推动了基础管理制度建设,促进了基金监管工作的加强,扩大了社保基金政策的社会影响。

尹蔚民表示,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不仅促进了当期工作的开展,而且有些经验对今后工作也具有很好的借鉴作用。我们要认真研究总结,使专项治理成果得到深化,把基金监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要认识到社保基金的特殊性,警钟长鸣,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社保基金安全意识。有关部门要继续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探索创新,建立多部门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的长效机制,共同做好社保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对于此次专项治理中出现但尚未纠正的违法违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指导督促,尽快落实整改,做到有错必纠。对专项治理期间已经纠正清收的违法违规基金,要按规定处理。对新农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等社保基金,也必须加强监管,以全面做好各项社保基金的监管工作。同时要研究制定一系列与 《社会保险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范办法,以固本强基,建立健全社保基金监管法规体系。

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部际领导小组副组长、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出席会议并就如何贯彻尹蔚民部长讲话精神,深化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成果,全面推进基金监督工作作了讲话。胡晓义指出,2009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围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强化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组织完成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部署社保基金监管软件联网应用,积极研究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办法,加强企业年金市场监管,推进基金监督持证上岗工作。2010年的基金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此次会议的部署,重点抓好深化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成果、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社保基金非现场监督、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政策法规完善等方面的工作,以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同时要把握工作特点,形成思想上的自觉;要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形成坚定的执行力;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形成立体的监督网络,以全面完成今年任务,不断强化基金监督体系建设。

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雨、***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孙小系、审计署总审计师孙宝厚、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庄心一等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部际领导小组组成部门分管领导、相关司局负责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2010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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