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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0
邢台推行工伤保险预登记制度
“过去,我们申报社会保险期结束后,无法为新职工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新招录职工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现在,实施预申报管理制度,解决了我们的实际问题。”近日,河北二十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在河北省邢台市社保局办理工伤保险手续时感慨道。
据悉,邢台市社保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发现,由于工伤事故发生的意外性和随机性,如果企业没有及时给职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职工很难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医疗费用由企业负担。
为解决这一难题,该市社保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征求多方意见,在考虑政策依据性和技术可操作性方面,他们站在保障职工和用工单位的立场,对业务流程、政策规定进行了优化和完善,决定在全市推行工伤保险预登记申报制度,将工伤保险的申报期限由原来的每月1日—10日延长***整个月。即社保申报期结束后,企业有新招录职工仍然可以预先为其登记申报工伤保险,次月由工作人员为其办理补费手续,新招录职工自单位为其登记申报的次日零时起,即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解决了企业和员工的后顾之忧,实现了全月工伤保险申报无缝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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