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982号建议的答复

admin 544 2022-09-1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982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20〕165号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地见效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筹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一是2018年7月建立并实施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适当均衡地区间养老负担,迈出了全国统筹***步,2020年调剂比例提高到4%,调剂资金总规模7400亿元,跨省调剂1700多亿元,有力支持了基金困难省份养老金发放。山东省是净上解省份之一,为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顺利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二是加快推进规范省级统筹制度工作,确保今年年底之前所有省份都要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为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打好基础。截***2020年9月,已有26个省份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其他6个省份正在抓紧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山东省自今年1月1日起已实施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现了基金在全省范围统一筹集使用,并建立了省、市政府责任分担机制,落实了各级政府责任,为确保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提供了根本保障。

今年2月14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方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明确了目标。我们将按改革方案的要求,在2020年全面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加大基金中央调剂力度的基础上,坚持公平统一、权责一致、循序渐进,加快建立全国统筹制度,进一步均衡地区之间养老负担,推动养老保险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促进地区之间均衡发展。

二、关于加大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充力度

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出台了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等政策,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同时,地方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受到较大影响,确保养老金发放的压力增加。由于大部分省份基金尚有一定规模的累计结余,对于落实阶段性减免政策造成的基金收支缺口,主要通过动用累计结余进行弥补。同时,各省级政府切实落实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快规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分担机制、盘活存量资金、处置国有资产、财政预算安排等多项措施,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考虑到部分地区保发放压力较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密切关注各地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配合财政部加大中央财政对地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并注重向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倾斜。2020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8151亿元,比2019年增长12%,支持地方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关于加大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力度

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国发〔2017〕49号),明确规定划转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的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文件印发后,按照“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原则,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推动并完成划转试点工作。截***2018年底,包括浙江等两省和中国联通、中国再保险等5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的试点工作基本完成。二是全面推开划转工作。2019年7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2019年全面推开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财资〔2019〕49号),要求划转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三是规范划转实施。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有关事项的操作办法》,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和指引。截***目前,中央层面共完成四批81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划转工作,划转国有资本总额约13264亿元。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层面剩余企业的划转工作,并指导地方省份开展相关划转工作。

四、关于明确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办法

2019年,为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要求各省以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同时,明确要求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各省要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过渡措施,确保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实施过渡措施之前,各省继续按现行政策计发养老金。据了解,山东省已公布了2019年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对2019年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了补计补发。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涉及参保人员切身利益,我们将按照国务院文件有关要求稳妥推进计发办法过渡工作,确保改革前后新办理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平稳衔接。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11月3日

上一篇: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2021年人力社保工作思路)
下一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828号建议的答复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