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576号建议的答复

admin 559 2022-09-1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4576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标准化体系是提升管理服务质量和效能,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必由之路。今年,“健全全国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推进省以下社会保险多险合一经办”已被列入我部重点改革任务,我们已经起草了有关指导性文件,将于今年正式印发。通过推动实施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改革,将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完善经办服务体系。

一、加快社会保障立法步伐

我部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制定工作,成立了部长任组长的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兼顾需要与可能,确定了社会保险法多项配套法规政策制订(修订)计划。目前,国务院修订了《工伤保险条例》,发布了《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我部制定(修订)了10件规章,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使社会保险法的原则性规定得以具体化和可操作化。

社会保险法配套立法是一项长期性任务,需要不断推进。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要求,认真开展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评估总结和修改研究工作,重点配合国务院法制办修改《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抓紧研究起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和管理条例(草案)》《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草案,制定(修订)社会保障卡申领使用、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稽核等规章,以及病残津贴、遗属待遇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法律政策体系。

二、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

目前,社会保障实行的是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与社会保险经办政事分开的管理体制。

一是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内设机构,主要任务是社会保险政策的制定、拟定规划、组织实施、贯彻指导和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机构分两个层次,即中央的行政管理机构和省级及其以下的行政管理机构。中央的管理机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所属的各保险项目行政管理司,如养老保险司、失业保险司、医疗保险司、工伤保险司、农村社会保险司等。地方机构中,省级管理机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所属的与中央管理机构对口的行政管理处,如养老保险处、失业保险处、医疗保险处等;省级以下的地(市)、县(市、区)也均有相应的对口行政管理机构。

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综合管理全国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业务工作。经办机构也分中央和地方两个管理层次。中央机构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财务处)、综合处、系统建设处、职工养老处、居民养老保险处、医疗生育保险处等21个处室。地方机构中,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所属的与中央经办机构对口的省社保局、医保局(中心)等;省级以下的地(市)、县(市、区)也均有相应的对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当前,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置不统一,有实行五险(四险)合一的,也有按险种分设机构的。下一步,我们将借助改革的契机,进一步推动省以下经办机构整合,明确统一经办机构名称规格,建立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人员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理顺经办管理体制,构建网厅一体化服务平台,实现公共业务多险合一经办。

三、完善经办服务体系

近年来,我们借助部社会保险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平台,深入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三化”建设,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我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民政部、社科院等单位,成立了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目前,已经制定了32项***标准和行业标准,并以先行城市创建、***综合标准化试点为重点,积极推进多个标准制定与宣贯,积极倡导“标准化+”服务,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健全。今年,通过深入推进“健全全国社保经办服务标准化体系”改革任务,将建立覆盖全面、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新型标准体系,推动标准的全面贯彻实施,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标准化管理工作机制,将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轨道,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均等普惠的社会保险服务。

二是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整合政府部门数据资源,推进互联网与社保经办深度融合,先后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等多个系统的开发、建设和推广应用,包括个人权益记录在内的网上查询服务数据库和网上查询服务系统也正在建设中。持续推进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工作,许多地方借助智慧城市建设平台,使用手机APP终端以及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高了社会保险的***管理和精准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截***“十二五”末,90%以上的省级和77%的地市级人社部门开通了网上服务,全国建有104个移动应用、2.25万台自助终端,每年为群众提供的网上查询、办理总量近9亿笔,短信发送量约1.5亿条。截***2016年底,12333已经实现地市全覆盖,全年群众来电总量达到1.05亿人次,全国咨询员达4000多人。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系统,推动各地与部级系统对接,争取2017年底前实现对参加全民参保登记地区的数据全覆盖。加快建设网上查询服务系统,完成数据归集,面向公众提供个人权益记录等信息查询服务。加快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建设应用,支持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逐步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参保对象提供统一的参保登记、缴费、查询等服务功能支撑。充分利用现有12333电话、网站、基层平台等多种服务渠道,面向城乡居民提供统一服务。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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