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次会议第1887号(社会管理类154号)提案的答复

admin 534 2022-09-17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次会议第1887号(社会管理类154号)提案的答复

人社提字〔2018〕21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为企业减负,降低社保缴费比例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降低我国社会保险费率问题

社会保险的费率问题直接涉及社会保障的筹资规模,而一国社会保障的筹资规模是由本国的人口结构、社会保障制度模式来决定的,还与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覆盖人群有关。比如,有些***社会保障筹资通过一般税收的方式实现,有些***通过强制的商业保险进行,这些***的社会保险费率与我国无法直接比较。还有一些发展中***,保障项目相对较少,覆盖范围较窄,其总费率也不高。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率总和为37.2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企业需缴纳的社会保险总费率为26.75%,个人需缴纳的社会保险总费率为10.5%。

近年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我部出台了一系列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措施。2015年3月***2017年底,经国务院批准先后4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涉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职工五项社会保险费率总水平从41%降***37.25%,下降3.75个百分点,其中单位费率从30%降***26.75%,下降3.25个百分点。根据降费率前后对比测算,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共减收约1800亿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负担。2018年4月,我部会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明确将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费率及失业保险费率的政策期限继续延长一年,并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预计政策执行期间,社会保险基金将减收1840亿元。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大幅降低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条件,主要受制于三方面因素:一是制度转轨成本。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由于已经退休的“老人”和“中人”没有积累或积累较少,其视同缴费期间的待遇,需要通过现在的单位和职工缴费来弥补,因此推高了现行的养老保险费率。二是养老金待遇水平。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连续14年调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04年的647元提高到2016年的2362元,基金支出额越来越大。虽然基金收支不平衡时各级财政应予以补贴,但如果费率下调幅度过大,超出了财政可以承担的范围,将难以继续满足参保者对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期待。三是基金统筹层次。当前养老保险以省级统筹为主,不同统筹地区之间无法实行基金调剂,导致基金结余分布不均衡,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全国养老保险费率的整体下调。

下一步,我们在抓好现行费率调整政策落实的同时,将积极推进各项社会保险改革,着力提高统筹层次,平衡地区间差异,加强基金收支管理,积极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为进一步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创造条件。

二、关于***财政加大对社保基金尤其是养老基金投入的问题

为更好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财政不断加大对社保基金特别是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持力度。目前,中央财政面向地方的养老保险转移支付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补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一是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中央财政逐年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力度,并考虑了向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倾斜。1998-2017年,中央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补助30130亿元。二是2016-2017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对全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414亿元。通过不断加大养老保险补助力度,确保了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三是自2009年起,先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试点,2012年两项制度已实现全覆盖,并自2014年起统一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09-2016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6080亿元,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基础养老金。

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调整支出结构力度,增加对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投入,确保不同类型参保人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使广大参保人老有所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关于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问题

2017年11月,国务院出台《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国发〔2017〕4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试点先行、分级组织、稳步推进”的划转原则,经报国务院批准,2018年2月,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两个省份下达了开展划转试点的批复。目前,两个省份的划转试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下一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密切跟踪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试点进展情况,督促试点省份及时完成划转工作,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划转工作的顺利开展,以促进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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