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人社局2022年工作计划)

admin 653 2022-09-17


201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人社局2022年工作计划)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2019年,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35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6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4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9万人。一是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完善。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从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稳就业政策措施。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意见制定实施,进一步拓展了劳动者流动就业空间。开展就业政策落实服务落地专项行动,推动促进就业政策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加力增效,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稳定岗位,全年向114.8万户企业稳岗返还551.7亿元,惠及职工7289.5万人。二是重点群体就业平稳有序。认真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新举措,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青年见习、就业启航等计划,组织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选派3.1万名“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扎实推进去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农民工转移就业和返乡创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等工作,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重点群体就业保持稳定。三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扎实开展。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全国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603万人次,超额完成1500万人次培训任务。阶段性放宽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全年累计向126.1万人次发放补贴20亿元。四是公共就业服务持续优化。简化创业担保贷款手续流程,推进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园区建设,举办就业创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10+N”专项活动有序开展,组织招聘会数万场,免费服务超1亿人次。发布13个新职业信息、9个新职业的就业景气报告、全国招聘求职100个短缺职业排行。全面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实施西部、东北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新建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工作安排: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发挥政策最大效应。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加快构建就业优先政策体系。二是加大稳企稳岗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吸纳就业补贴等扶持政策,支持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积极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三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重中之重,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积极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常住地失业登记制度,及时将失业人员纳入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范围。稳妥做好去产能等结构调整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加强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四是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企业主体作用和技工院校基础作用,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就业重点群体专项职业培训行动计划。五是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对重点群体创业扶持力度,强化创业服务功能。组织“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新认定一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六是提升就业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开发全国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继续开展“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全民参保计划扎实推进,民生保障安全网进一步织密扎牢。截***2019年底,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9.67亿人、2.05亿人、2.55亿人;全年三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5.82万亿元,总支出为5.41万亿元,年底基金累计结余6.85万亿元。社保卡持卡人数13.05亿人,开通100多项持卡应用,电子社保卡签发9092.5万张。二是社保降费率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积极推进降费率、调费基,稳定征缴方式,实现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实质性下降,全年降费4252亿元。三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取得新的突破。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扎实推进,为加快推进全国统筹打下基础。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取得阶段性成效。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比例提高到3.5%,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取得积极进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职业年金市场化投资运营等扎实推进。四是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调整,10个省份增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失业人员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全年为1430.4万人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亿元。五是投资运营取得积极进展。截***2019年底,已有22个省(区、市)签署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委托总金额达到10930亿元。其中,19个省(区、市)已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合同金额2123亿元,同比增加1350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实现稳步增长。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和效能不断提升。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实施并完善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加大调剂力度,对基金收支困难省份给予更多支持。全面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加快推进全国统筹。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发展。切实抓好降费率政策落实,密切跟踪降费率政策落实情况。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三是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开展信息共享和大数据筛查比对,提升监管手段,强化基金监督管理。稳步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全面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

三、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加快推进分系列职称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中小学教师等12个系列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制度文件。加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遴选414名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等计划工程项目扎实开展。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14万人次。开展新疆、西藏特培工作,共培养520名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二是技能人才发展取得新成效。我国参加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取得16金14银5铜和17个优胜奖,再次位列***榜、奖牌榜、团体总分***。组织开展***技能大赛60项,举办“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三区三州”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开展第十四届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制定修订颁布143个***职业技能标准。推动技工院校纳入统一招生平台。三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一步规范。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工作顺利完成。制定实施事业单位奖励规定、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等。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完成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任务,加快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动态实施***职业资格目录。开展第六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先进集体表彰工作。选拔新一批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继续实施博新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健全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编制发布制度。二是加快技能人才发展。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建立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健全评价标准体系。加强高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做好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工作。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提升技工学校办学质量水平。积极筹办和备战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建立新职业信息发布制度和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三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建立岗位结构动态调整机制,细化支持和鼓励专技人员创业创新政策。

四、劳动关系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根治欠薪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多发高发的态势得到明显遏制。制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法制保障进一步加强。开展省级政府考核通报,对评为C级的省份进行约谈。加强劳动仲裁、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实施“护薪”行动。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和冬季攻坚行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2019年,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工资类违法案件5.8万件,为83.1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79.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3.1%、50.8%、50.4%。各级人社部门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3286件,其中拖欠工资案件2395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3135件。人社部公布4批次280条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二是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规范和服务,推行集体协商,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开展2019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发布工资指导线。三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效能提升。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流程,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为农民工服务相关政策,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抓好根治欠薪工作。加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贯彻,制定完善配套措施。扎实开展冬季攻坚行动,狠抓各项措施落实。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组织实施2019年度省级政府考核。二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进一步推动集体协商。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能力。三是深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继续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开展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加强农民工工作的统筹协调。

五、人社扶贫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积极拓宽贫困劳动力就业门路,累计帮扶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就业1213万人,比去年底增加225万人。二是落实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贫困老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政策。截***2019年底,全国597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9.99%,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年为3808万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42亿元,2885.5万贫困老人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三是加大技能扶贫工作力度。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新建技工院校或开设分校(教学点)10所,西藏技师学院开始招生。截***2019年底,全国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及贫困家庭子女参加补贴性培训250.8万人次。四是积极引导人才向贫困地区流动,开展“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单独划定“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考试合格标准,在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方面实施相应倾斜支持政策,实施专家服务脱贫攻坚专项行动计划。在“三区三州”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全力推进就业扶贫。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开展精准服务,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增强贫困劳动力就业稳定性。二是持续推进技能扶贫。提高贫困地区职业培训供给能力,深入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三是积极推进社保扶贫。落实为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和发放待遇政策,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助力减贫防贫的后续政策。四是加强人才人事扶贫。完善和落实针对贫困地区的职称倾斜政策,做好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及部分职业资格考试单独划线工作,引导组织各类专家人才赴基层一线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

六、系统行风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系列便民服务举措陆续推出。率先出台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涵盖人社领域42个主项、178个子项,各地制定公布本地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分三批取消125件次证明材料。在人事考试、社保领域18个事项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530余万人免证明材料报名参加了人事考试。社保卡批量制发压缩***30个工作日以内,零星制发压缩***5个工作日。组织开展人社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活动,发布22篇政策解读,上线待遇测算模型。二是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发布***标准4项,行业标准23项。积极推进金保工程二期建设,业务协同平台完成部省对接,初步形成全国协同共享机制,“互联网+人社”有序推进。12333电话咨询服务量超过1亿次,***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的网上服务大厅和“掌上12333”移动应用上线运行,部分业务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办、移动办。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探索建立严重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等制度。三是窗口人员服务能力普遍提升。出台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全系统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服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持续推进“清、减、压”。抓好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落实落地、动态调整,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进“减证便民”。适时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动人社领域各项政策“看得懂、算得清”。聚焦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伤认定、培训补贴申领、社保卡制发等事项,压缩办事时限。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好用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电子社保卡,推进高频事项“一网一门一次”办理。三是加强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建设。完善窗口单位制度规范,推行“综合柜员制”,健全“黑名单”和负面案例通报制度,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规范承诺制度。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继续深入开展“人社服务标兵”主题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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