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三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每季度第三个月()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admin 471 2022-09-18


2014年三季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每季度第三个月()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今年前三季度,就业形势保持基本稳定。1-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82万人,同比多增16万人;三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07%。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了以“实施就业促进计划实名登记服务到人”为主题的2014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通过开展实名登记、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就业见习、加强职业培训、实施就业帮扶等措施,集中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大学生创业***计划深入实施,各地层层分解落实了工作任务。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组织开展了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推荐评审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放在首位,狠抓政策落实,加强分类指导,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计划,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第二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集中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二是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建设,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优化创业环境。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公平就业,研究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加大对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少有一人就业。四是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研究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推进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全国联网。制定出台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1)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推进。9月末,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83048万人(其中职工养老保险33255万人,居民养老保险49793万人)、58935万人、16796万人、20380万人、16817万人。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合计为28043.5亿元,同比增长13.5%;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合计为23930.7亿元,同比增长18.3%。(2)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部署,加强政策宣传,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已有24个省份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12个省份出台了经办规程。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实施平稳。积极推进《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工作,继续开展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研究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措施。推进大病保险工作,全国共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了大病保险实施方案,220多个地市已启动实施。积极推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3)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4个省份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全国城乡居民月人均领取养老金约90元。指导各地完成了2014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7411万企业退休人员受益。(4)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制定出台了加强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的政策措施,开展了社保基金安全评估、企业年金股权和优先股投资试点。继续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工作。(5)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继续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在浙江等50个地区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开展了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建设需求分析。开展了重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工作。社会保障卡发放数量稳步增长,截***9月底,社会保障卡实际持卡人数达到6.43亿。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加强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及其相关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继续推进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制定出台完善异地就医费用结算的政策。加快《失业保险条例》修订工作,继续做好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制定出台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政策措施。二是进一步扩大各项社保覆盖面。继续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落实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意见和衔接经办规程,确保衔接平稳运行。做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中企业职工安置和社保工作。以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及私营企业职工等为重点,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推进建筑矿山等高风险企业、中小微企业及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四是加强社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加强对社保基金收支情况的分析判断,防范基金支付风险。编制2015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继续开展“电子社保”示范城市建设,推动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加快发行和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完善社保信息披露制度。

三、人才队伍建设

工作进展情况:(1)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开展了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活动,表彰了99个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96个先进集体。积极推进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和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实施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等留学人才项目,资助了500多个留学人员科研项目和68个留学人员创业项目。新批准设立了30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深入实施新疆少数民族科技骨干特殊培养、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培养等人才培养专项活动。(2)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专项督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和人社系统提供人事人才支持等工作作出安排。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减少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第二批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6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41项。推进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组织开发了汽车维修、计算机网络2个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一体化课程规范。完成了数控车等28个世界技能大赛参赛项目的全国选拔赛活动,确定了211名集训选手。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实施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起草《人才工作条例》,研究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做好2014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选选拔和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研究制定留学回国人员享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具体办法。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第12届高技能人才表彰活动。研究制定加快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研究编制职业分类大典。修订完善***职业技能标准。研究建立技能人员职业准入制度,制订准入类职业资格目录。开展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选手集训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工作进展情况: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全面落实和规范公开招聘制度,部署开展了整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和违规违纪处理的政策措施。

下一步工作安排:制定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释义,加强政策宣传解释。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考核和竞聘上岗等方面政策。推动在全国范围建立完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度,研究起草聘用合同规定。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开招聘制度,制定印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规定和违规违纪处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指导意见。完成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实施方案的修改工作,制定事业单位特设岗位指导意见。

五、劳动关系协调

工作进展情况:(1)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加大依法规范劳务派遣工作力度,重点指导超比例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工单位科学制定并实施调整用工方案。各地深入开展了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攻坚计划。截***9月底,全国共有1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14.1%。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中央审议通过了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2)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不断健全。启用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标识,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稳步推进,全国仲裁院总建院率已超过74%。前三季度,全国各地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52.2万件,涉及劳动者72.1万人,同比分别增加5.6%、11.1%。共审结48.7万件,同比增加3.7%。(3)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强。2014年前三季度,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26.8万件,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41.9万户,督促用人单位与238.7万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追发工资等待遇229.5亿元。开展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研究论证工作,启动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研究工作。深入研究建立省级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地级城市覆盖率达到77%。

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监督管理,深入实施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加强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劳动关系处理,推进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建设。研究制定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二是继续推动基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企业自主解决劳动争议能力,开展集体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研究。大力推进仲裁院建设。三是继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工作。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工资支付等情况的监管力度,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报酬,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效能建设,扩大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覆盖面,研究制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办法。

同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注重加强作风建设,将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加强服务规范、强化纪律要求、推广服务用语,努力让在窗口办事的群众少跑一趟路,少排一次队,少等一分钟。目前,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健全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和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优良作风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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