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代发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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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1
2016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答问实录(新闻发布会公告)
2016年4月22日
新京报记者:想问一下今年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上幅比例是6.5%,我们注意到过去11次调整都在10%左右,想问一下这个比例今年是如何确定的,未来是不是会长期以这样的比例或者更低的比例上调养老金?这次养老金提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有什么具体的侧重?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具体有什么执行的措施?
李忠: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确定6.5%左右的调整水平,是综合考虑了现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现在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水平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的。这个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而不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以各自养老金水平为基数,都按6.5%的比例调整,更不是简单的对每个退休人员都按6.5%增加养老金。
这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同样都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来调整,这也迈出了统筹各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步。定额调整主要是体现公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可以与缴费年限或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前的工作年限挂钩,同时也要与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适当倾斜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倾斜。这个调整办法应该说兼顾了公平与效率,能够适当的调节退休人员收入差距,体现二次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原则。目前我们正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结合本地的实际,要求各个地方制定具体方案,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特点,合理确定调整办法和具体标准,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差异,而且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所以这次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就需要充分地考虑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平衡,充分考虑地区之间的平衡,还需要充分考虑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前和改革后待遇调整办法的衔接等因素,所以具体的各个地方企业的调整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调整办法可能会略有差异,而且对于个人来说,由于缴费年限或者工作年限的不同,养老金水平也不同等因素,实际调整的水平也会存在一定差距。
今年调整养老金工作实施到位后,我们还将及时总结各地的经验,加快研究建立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合理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兼顾各方的承受能力,合理调整养老金水平,并且进一步完善养老金调整的办法,逐步平衡各类退休人员的待遇。
新华社记者: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一季度就业为什么还能保持比较良好的态势?就业工作有哪些亮点?你们对未来的形势有什么样的判断?。
李忠:我在前面通报时谈到了今年一季度1—3月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应该说这个形势首先是受益于经济发展处在合理区间。大家知道,上个月统计局刚刚公布了GDP的增长是6.7%,处在经济运行的合理区间。第二,也受益于现在改革创新的持续推进。第三,就业创业的政策正在持续发力。目前就业形势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可以说是各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
从具体的数字来看。***,从主要指标来看,1—3月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是318万,完成了全年任务的32%,一季度末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4.04%,同比和环比都下降了0.01个百分点。第二,从一些重点群体的就业情况来看,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在扎实推进的。农民工方面,据我部对十个省500个村就业监测情况显示,1—3月这500个村外出务工的农民工数量增加了2.9%,表明现在整个就业形势是平稳的,同时也佐证了我们的经济运行处在合理的区间。在失业人员和困难人员方面,1—3月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6万人,困难人员38万人实现了就业。均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第三,从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情况来看,据我们对100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的情况来看,目前的求人倍率1.07,表明岗位需求数还是略大于求职人数的。这些数字都说明1季度就业形势确实总体稳定。
但也要看到,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结构调整深入推进,对就业的影响也在加深。一方面是部分企业用人需求在下降,有些劳动者就业难度在加大。另一方面是部分地区和行业失业的风险也有所上升。下一步做好就业工作,应该说挑战还是非常大的。我们对就业工作高度重视,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确保就业形势的稳定。
具体来说有以下措施:一是多措并举,多渠道、多方式地解决化解过剩产能中的职工安置工作。二是推进重点人群,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通过实施大学生创业***计划、就业促进计划来保证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好的就业。三是继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四是继续大力加强职业培训,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培训来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适应新岗位的能力。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打造“互联网+就业服务”模式,提高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的效率。
工人日报记者:刚才您也说到了今年化解过剩产能的压力很大,社会也很关心,因为化解过剩产能导致的下岗失业人员的问题,尤其是在一些资源省份和大型企业。我想请问人社部有哪些措施来保证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问题?他们的就业是不是都能得到妥善的解决?
李忠:化解过剩产能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首要任务,其中职工安置问题又是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作出了专门的安排。我们部里对这项工作也有一些具体的安排。总的考虑就是企业主体、地方组织、依法依规,多渠道、多方式安置职工,保证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平稳进行。具体的安置渠道,概括起来是四个一批:一是内部安置一批。就是对需要分流的职工不是简单地推向社会,而是充分利用企业现有的技术、设施、场地,通过企业内部挖潜来帮助职工在内部实现分流安置。我们也会综合运用援企稳岗补贴、鼓励企业吸纳补贴等政策给予支持。二是转岗就业一批。对确实需要转岗就业的,我们将其纳入就业扶持体系,通过一系列政策扶持,包括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帮助他们尽快找到工作岗位或自主创业。
三是内部退养一批。对于年纪比较大,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再就业确实比较困难的职工,允许他们进行内部退养,当然要本人自愿,企业同意,通过签定协议的方式来解决。如果这期间企业主体已经消亡,可以采用社会托管、代发代缴的方式实行退养,等他们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时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四是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一批。对有些职工,特别是一些大龄的职工,还有一些零就业家庭,通过市场再就业确实比较困难的,我们通过开发一些公益性岗位来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我们也会做好服务,通过一对一建档立卡的方式,为他们提供就业援助。
在此过程中,我们也会指导企业和职工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保障的衔接。还有一条基本原则,所有职工安置的方案都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的讨论,不是简单地让职工来被动接受安置方案,而是让他们一起参与讨论,大家通过民主讨论形成一个方案。这方面有不少好的例子,前段时间媒体报道过,特别是像杭钢的职工安置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我们会总结这方面的经验,在全国进行推广。对于职工安置工作,我们非常重视,3月底专门召开全国就业工作座谈会、全国劳动关系座谈会做了专门的部署。下一步,我们还会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4月份,我部部领导还会带队到各地就这项工作的落实进行调研督导,督促地方抓好落实。
总之,我们会综合采取各种措施,做好化解过剩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有条不紊的进行。
经济日报记者:您刚才提到国务院已经明确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养老保险方面来看,调整以后各个省份的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会发生哪些变化?具体来说,哪些省份现在能够满足单位的缴费比率降低到19%或者以下的条件?同时我们比较关注下一步社保降费率的过程中如何进一步落实,有没有具体的时间表?
李忠:降低社保费率的问题媒体一直比较关心。国务院作出决策后,媒体做了充分的报道。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失业保险费率,这项举措能够显著降低企业成本。上周,我部张义珍副部长在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吹风会上已经做了非常明确的解读。比如养老保险方面,如果所有政策都落实到位,符合条件的地区全部能够按照规定来降费率的话,大概每年可以降低企业成本386亿元。失业保险,按照各地总费率降低0.5—1百分点来测算,每年可以降低企业成本约300—600亿元。加上去年我们已经先后降低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如果这些政策都落实到位,每年共计可降低企业成本1200亿元以上。
你谈到的相关省份降低费率问题,我做一个介绍。目前各省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都是8%,单位缴费比例,上海是21%,山东和福建是18%,广东和浙江是14%,其他省份都是20%。按照要求,全国大部分省市是符合降低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条件的。具体来说,有21个省,其中上海由21%降到20%,其余20个省是北京、天津、山西、内蒙、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新疆、甘肃和宁夏,符合降低费率的条件,可以由20%降低到19%。
4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这项决定之后,我部配合财政部印发了通知,并于上周召开了全国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做了专门的部署,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省的降低费率的具体方案,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还想特别说明一点,国务院通知中已明确要求,我们也反复强调,各地要采取措施,增强基金收支平衡能力,确保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降低和待遇按时足额支付。
中央电视台记者:李克强总理在今年两会期间曾经谈到了要解决异地就医结算问题,提出政府要下决心推进全国医保联网,请问人社部对这项工作有什么考虑?目前开展了哪些工作?
李忠: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民之所望就是施政所向。这次两会记者会上又专门提出了解决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问题。对这项工作我部高度重视,特别是新医改以来,异地就医结算问题始终是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之一。针对当时的情况,我们提出了三步走的思路:一是实行市级统筹。由于医疗保险起步时基本都是县级统筹,县里的参保人员到市里看病就成了异地就医。我们通过实行市级统筹,把这部分人的问题解决了。应该说通过市级统筹,60%以上异地就医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目前,市级统筹已经基本实现,这一步已经走过来了。二是解决省内异地就医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了,就能够再解决30%的异地就医问题。现在的情况是,已经有30个省市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其中有27个省市能够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三是解决剩下10%的问题,就是跨省异地就医的问题。这个问题虽然只占10%,但也是大家反映最强烈、同时也是解决难度最大的问题。总理在今年两会记者会上就解决这个问题作出了公开承诺,同时这也是对我部工作提出的非常明确的要求。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对第三步工作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具体来说,就是在2016年要实现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到2017年能够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将采取了一些具体措施,有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快***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建设。以金保工程业务专网为依托,以社保卡为载体,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在***层面搭建好异地就医结算的平台。二是指导各地做好异地就医结算的相关工作,特别是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做好与部级系统的对接。三是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进一步完善周转金、分级诊疗制度以及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等政策。我们相信,通过这样一些工作措施,通过各方面共同努力,一定能够落实好李克强总理的承诺,做好异地就医结算的相关工作,为参保人员带来更加便利的医疗保险服务。
中国青年报记者:前一段时间我们看到报道,部分地区公务员50岁以上就可以退居二线,还享受比在职更高的待遇。当地解释这样的做法旨在消化冗员,是无奈之举,请问您对此有何评论?
李忠:我们也注意到了媒体的相关报道。《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退休有明确的规定,2010年中组部还专门印发了《关于防止县乡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意见》,对干部任职年龄和健全退出机制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规定。各地的相关做法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南方都市报记者:中央深改组日前通过了行政执法类和专业技术类两类公务员管理的暂行办法,请问这是否意味着在一些地方试点的公务员分类改革以后在全国推行?这两类公务员和之前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在管理上有什么具体的不同举措?以后会不会建立不同的工资制度方面的措施?
李忠: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任务。4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这两个规定。这两个规定的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的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为了研究制定这两个规定,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在部分地区和机关开展了试点,通过试点凝聚了共识,积累了经验。应该说这两个规定是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下一步,我们将依据这两个规定,结合不同类别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依法、有序、平稳地推行公务员分类改革。
专业技术类职位是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职位。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机关中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执法职责的职位。这次,在职位的序列上,两个规定结合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和职位特点,着眼于提高管理效能和科学化水平,为两类公务员建立了各自的不同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职务序列。在职务晋升上,突出对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的持续激励,畅通职业发展通道,以更好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在日常管理上,针对两类公务员的特点,实行分类录用、分类考核、分类培训,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公务员队伍。
***于你提到的工资问题,大家可能注意到了,“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这两个规定出台后,相关部门将研究出台配套的工资政策。
中国保险报记者:刚才发言人在情况通报时提到下一步工作安排,其中包括加快制定委托投资管理合同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配套政策,请问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工作进展如何?今年能不能如期启动实施?
李忠:去年国务院印发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为了贯彻这个办法,我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工作,在前期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目前正在抓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在制定配套政策层面,我们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相关文件,包括投资管理合同,委托投资资金归集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托管机构和投资机构的选聘办法,还有财务会计核算细则等。目前已取得明显进展。下一步,我们将突出重点,按照成熟一个推出一个的原则,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文件。
二是做好与地方的对接。我们正在向各省了解情况,主要是了解地方委托投资的意愿,具体的投资计划等情况。目前,一些进展较快的省份已经制定了投资计划,表示出了非常积极的投资意愿,其他地方也在抓紧摸底,进行相关的论证。对此,我们也在加强对他们的指导,主要是让地方摸清家底,搞清楚各地基金存量、收支情况、基金存储结构等情况,通盘来考虑,这样来确定地方委托投资的具体安排。
三是我们正在与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投资策略。为了保证地方资金归集到中央层面后能够及时投入运作,我们正在协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制定相关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策略,对短期、中长期投资目标和风险管理政策作出明确,并且确定相应的资产配置方案,确保这项工作今年能够顺利启动实施,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我的问题是关于央企薪酬改革的,最近有一份年报披露说2015年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最高和最低差距是600万,请问您觉得这样的差距是否正常?央企薪酬改革到目前已经进行了一年,请问改革成效该如何评价?
李忠:按照中央关于深化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要求,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已经从2015年的1月1日开始,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目前已经按照有关薪酬审核部门核定的标准发放,目前绩效年薪还没有最后核定。总的来看,2015年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将比改革前有所下降,有的下降幅度还比较大。从目前有关媒体披露的部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负责人薪酬情况来看,部分上市中央企业披露的2015年度负责人薪酬口径是不统一的,有的仅披露了2015年度的基本年薪,有的还包括了2015年度兑现的以往年度的绩效年薪。还有的是属于中央企业所属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其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是由企业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来自主决定的。
比如媒体报道的600万,主要是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这个公司股权结构是比较分散的,中央企业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二级以下企业分别在这个公司里面都有参股,其负责人薪酬不属于这次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的适用范围,所以不是按照这次改革的办法来调整的。
下一步,我们将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披露的工作,统一信息披露口径,同时也督促各薪酬审核部门抓紧核定2015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并且按要求在本单位和企业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向社会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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