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143号建议的答复

admin 749 2022-09-2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143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民工生存现状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全国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农民工已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主体,是推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成立了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印发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

一、关于营造良好氛围,改善政策环境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0号)等重要政策文件,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着力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着力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服务农民工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农民工工作,加强工作督察,有力推动农民工工作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例如,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健全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长效机制,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持续下降;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又如,积极统筹城乡义务教育,推动各地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比例保持在80%以上。再如,积极拓宽住房保障渠道,各地普遍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2016年,领导小组召开全国***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表彰大会,表彰了981名***农民工和100个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各地也结合实际开展本地区***农民工评选表彰活动,农民工的社会地位不断提升。截***目前,共有275名农民工当选全国劳动模范,862名农民工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目标,按照“四个着力”工作布局,进一步研究完善政策措施,狠抓政策措施落实,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各项权益。

二、关于提供就业信息,保障身心健康问题

(一)建立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近年来,各级人社部门不断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形成了部、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五级管理、六级服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截***2017年底,全国区(县)及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共计5752个,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基层工作平台约54.6万个。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包括农村劳动力在内的所有劳动者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有力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下一步,各级人社部门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作用,为农民工提供更全面、更高效的就业服务。

(二)开展农民工统计监测。***统计局建立了以输出地农村为重点的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开展以输入地城镇为重点的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全面及时掌握农民工规模结构、流向分布、就业生活、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合情况,客观准确反映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现状,每年向社会发布年度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人社部动态监测全国192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和河北、安徽、河南等10省500个行政村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及时掌握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数及就业渠道等信息。下一步,***统计局和人社部将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统计监测工作,及时反映农村劳动力流动情况,夯实为农民工服务的基础工作。

(三)完善城乡统筹就业政策。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等文件,明确要求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的就业制度,消除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政策障碍,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自由流动和择业。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落实有关政策,特别是许多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积极在农民工务工较集中的城市建立劳务服务站,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持续帮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农民工进城务工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下一步,人社部等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城乡平等就业制度,不断优化农民工就业环境,帮助农村劳动力更好地实现转移就业。

(四)保障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强调要依法保障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和休息休假权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职工劳动安全、休息休假等规定,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努力维护农民工劳动安全和健康权益。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安全技能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和休息休假权利。

三、关于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素质问题

(一)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14年,人社部开始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专门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和创业等职业培训,提升农民工就业创业能力,促进农民工就业。2016年,人社部等部门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针对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需求,大力开展创业培训,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2017年,人社部门开展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589万人次、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36万人次、创业培训76万人次。

(二)引导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27号)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各地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落实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各项政策,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度,对企业新招用和转岗的技能岗位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下一步,人社部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督促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各项政策,引导企业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

四、关于构建社保体系,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一)健全完善社保体系。一是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人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实施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切实保障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3号),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可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截***2017年底,全国新开工建筑项目参保率达到99.92%,累计将4000多万人次建筑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二是不断完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制度。按照社会保险法侓法规,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应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其他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参加职工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农民工失业后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流动就业农民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服务等政策也不断完善。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努力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范围。

(二)积极为农民工提供综合服务。各地按照国发〔2014〕40号文件要求,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城市建设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集中为农民工提供就业信息、社会保障、法律援助、计划生育和公共卫生、党团组织管理、文化娱乐等“一站式”服务。司法部门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会系统加强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工帮扶救助,为农民工解决实际问题。下一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关于丰富文化生活,提高幸福指数问题

(一)广泛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2015年,全国总工会印发通知,在全国开展“农民工集中入会行动”,提出“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的行动目标。各级工会认真贯彻全国总工会统一部署安排,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和入会方式,探索建立区域(行业)工会联合会,积极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以及服务业单位建会工作,规范建立村(社区)工会组织,采取窗口入会、在线申请入会、手机APP入会等多种途径,为农民工入会提供便捷服务。农民工加入工会人数从2012年的约1亿人增加到2017年的1.4亿人,农民工会员已占农民工总数50%以上。下一步,全国总工会将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组织化程度,持续扩大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的有效覆盖。

(二)加强农民工维权网络建设。近年来,人社部门有序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通过划分网格、配备协管员、采集信息、网络监控,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进行全面、动态监管,有效提高了监管效率,遏制了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目前,“两网化”管理已基本覆盖地级城市,并向县(市)和街道、乡镇延伸。下一步,人社部门将不断强化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推动构建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和失信惩戒相结合的监察执法体系,着力解决劳动保障领域突出违法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文化部门充分发挥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等各级公共文化机构作用,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公益讲座、文艺展览、艺术和技能培训班,提升农民工文化素养。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大力开展示范性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动员各地开展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为农民工及其子女送去免费的文艺演出、文化展览等,共同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农民工逐步融入城市生活。下一步,文化部门将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水平,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提升农民工文化获得感。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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