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09号建议的答复

admin 628 2022-09-2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2309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在宁波试点实行***人才示范基地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九大提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在不久前召开的两院院士大会上,习总书记再次强调,硬实力、软实力,归根到底要靠人才实力,关键核心技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高层次人才和科技专家是党和***最宝贵财富,是***创新发展的核心力量,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做出了突出重要的贡献。宁波作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自主创新示范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城市群建设等多重战略发展机遇叠加,人才队伍的智力支撑作用愈发突显。

一、关于实施保障和促进人才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

为了进一步推动人才资源开发,鼓励创新创业,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财政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财税优惠政策。一是提高企业职工培训经费的提取比例,鼓励和引导人才资源开发。为吸引人才,推进创新型***建设,***已出台一系列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包括:对***“千人计划”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时取得的一次性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对科技人员获得的符合条件的股权激励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校科技人员获得符合条件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省部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将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限额由工资薪金总额的2.5%统一提高***8%等。二是对企业等用人单位接纳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等实行财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成本费用扣除遵循据实发生原则,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鼓励企业接收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学生进行实习,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明确规定: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以及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三是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扶持创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创办科技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问题。为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规定对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予以500万元以下免税、500万元以上部分减半征税政策;对企业和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纳税人可选择5年分期纳税政策,也可选择递延***股权转让环节纳税。2017年,***放宽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条件,扩大优惠享受主体,开展税收政策试点,将创投企业享受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的投资对象扩大到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的投资主体扩大到个人投资者,有利于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发展。2018年,国务院决定将上述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的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全国。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财税优惠政策的内容在现行政策中已有体现,且力度较大。凡是符合条件的企业及个人,均可直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独对某一地区给予税收优惠,容易引起其他地区攀比和连锁反应,加上自然人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特点,在实际操作方面也存在困难。另外,按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划分以及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加大地方人才发展资金投入主要是地方政府事权,建议由宁波根据自身财力和中央转移支付情况,统筹安排资金,加大人才投入力度。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结合税制改革,统筹研究有利于吸引和鼓励高端人才的税收政策。

二、关于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

教育部近年来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产业、企事业单位、国际科研机构加强合作交流,推进协同创新,建设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大学科技园、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协同创新中心、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和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宁波大学建设了“多媒体通信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海洋信息感知与传输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与宁波市合作建立了宁波市***大学科技园等,积极发挥这些科技平台在促进产学研合作共同实施重大项目、培养创新人才、加速成果转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我部通过深入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和项目,推动产学研合作加强人才培养。百千万人才工程是我国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选拔培养的龙头工程。工程实施二十多年来,累计选拔工程***人选5700多人。近年来,为了加强人选间横向交流,推动产学研融合,促进相关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我部会同有关单位每年围绕***重大战略和重点行业产业发展需求,举办百千万人才工程创新大讲堂,邀请相关领域院士、工程***人选等专家学者以及产业界技术负责人参加。活动设专题报告、交流研讨、产业对接等环节,效果***,深受好评。截***目前,已围绕智能制造、集成电路、新材料、绿色发展、工业互联网等领域举办了大讲堂。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依托***重大人才工程、合作攻关等项目,进一步推动产学研深入融合,充分发挥企业作用和优势,在实践中更好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宁波市有关方面也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产业发展优势,在促进产学研用合作开发培养人才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和尝试。

三、关于积极引导人才向基层和企业流动

近年来,为积极引导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我部制定出台了若干文件,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2016年,我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57号),提出6个方面25条创新举措,着力构建符合基层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成长规律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加大倾斜支持力度,拓展基层人才成长发展空间,改善基层工作和生活条件,引导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目前,大部分省区市都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改革创新举措。二是2017年,我部会同中组部等部门启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通过教育培训、实践锻炼、职业发展、管理服务等全链条扶持措施,实施能力素质培育、岗位锻炼成才、职业发展支持、成长环境营造、服务体系建设和后备人才选拔六项具体计划,加快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基层青年人才队伍。三是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2016年,我部会同中组部、教育部等单位印发了《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瞄准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和扶贫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全国每年选派2.5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截***2017年底,全国已累计选派33.3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持,也培养和储备一批熟悉基层的***后备人才。2017年,教育部印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教党〔2017〕40号),鼓励高校在与科研机构、企业签署人才流动共享协议的基础上,通过协同创新、建立联合实验室、联合开展重大科研攻关等方式,实现人才资源优势互补和顺畅有序流动。教学科研人员在学校同意的前提下,按规范的制度和程序到科研机构、企业兼职。高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纳企业、科研机构、行业部门和其他组织***人才到学校兼职。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各地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研究完善支持力度更大、含金量更高的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倾斜支持政策,激励引导更多人才向基层流动,到企业创新创业。宁波市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需要,细化落实相关文件,提出创新举措,激励引导人才合理流动,为宁波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四、关于以创业促就业,培育创新创业人才

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多措并举大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一是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各地依托各类园区,着力打造创业孵化基地、创客空间等载体。我部配合财政部门修订就业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奖补机制。目前各地人社部门认定扶持的创业孵化基地近8000家。二是提供创业服务。各级人社部门依托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每年为300多万人次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咨询、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三是提升创业培训。我部专门下发了推进创业培训工作的意见,各地逐步建立起培训主体多元、培训模式多样、培训内容多层、能够覆盖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形成政府激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劳动者自主选择的培训机制。全国每年参加创业培训人员达200多万人次。同时,结合创业领域的新变化,着力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培训课程开发,探索开展网上培训,切实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今年3月份,财政部与我部、人民银行共同下发文件,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作了进一步完善,放宽了对象范围,降低了贷款门槛。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可给予最高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予贴息。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也可给予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五是开展创业活动。许多地方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业推进活动。我部已在全国组织了两届“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吸引超过1.6万个创业项目参与,为创业者搭建了对接政策、资金、市场的桥梁,今年还将举办第三届大赛。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指导包括宁波等各地加大工作力度,抓政策升级,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创业担保贷款扩面降门槛等政策,进一步简政放权;抓培训升级,打造“马兰花中国创业培训”品牌,实施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抓服务升级,提升公共创业服务能力,高标准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园区,打造“中国创翼”大赛等品牌活动,营造良好创业氛围。宁波市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产业优势,主动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和平台建设,努力打造创业带动就业升级版。

五、关于大力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创新创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留学回国工作,把吸引和用好海外高层次人才放到人才全局工作中的战略位置。近年来,国办、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余个部门和单位出台了30多个文件,内容涉及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创业、为国服务、留学人员回国安置调整、创办企业、科研经费资助等十几个方面,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吸引留学人才回国创新创业、为国服务的政策体系。作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副组长单位,我部一是每年牵头召开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破解留学服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二是配合中组部做好“千人计划”创业平台的评审工作,并利用“千人计划”服务窗口为在京千人特聘专家开展日常服务工作。三是深入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等人才项目,大力支持初创期的青年留学回国人才,推动产生一批创新成果和***高科技企业,指导开展为国服务活动,支持各地留学人才项目交流活动。四是通过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目前省部共建留创园共有49个,其中宁波市就有2个,分别是中国宁波留学人员创业园和余姚留学人员创业园。五是制定完善留学回国人员保障机制。根据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各类企业或组织依法招用外国人,包括在华外国人才,应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也可以书面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社保经办机构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依法纳入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享受一系列失业保险待遇,包括针对参保职工的技能提升补贴,为失业人员发放的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职业培训补贴等。教育部一是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进一步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政策支持力度。取消直接从海外引进人才的学科设岗限制,鼓励各高校围绕***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海外招聘高水平人才申报长江学者。二是配合中组部实施“千人计划”,鼓励高校通过“千人计划”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三是围绕***“双创”战略,举办“春晖杯”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重点领域,累计遴选出2241个留学人员创新创业项目,促成345名参赛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推动在国内创设并孵化一批留学人员科技项目。2015-2017年组织三批共200余名“春晖杯”大赛入围选手赴宁波开展人才项目对接洽谈。

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制定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引才政策,包括对留学回国人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支持、进一步放开外籍留学回国人员持有A股账户的政策限制等研究;从高层次人才引进、创业项目申报、企业宣传推介、专家顾问咨询、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宁波市2家省部共建留创园的支持力度,促进共建园更好更快发展;在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举办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研修班、创业导师走进创业园等创业指导活动中,结合宁波实际需求,开展相关工作,为留学回国人才在宁波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六、关于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各类人才发展

作为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部门,我部历来高度重视提升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能力提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为各类人才营造就业创业良好环境。一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享有公平发展权利。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可以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等方式进行评价,进一步打破了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享有平等待遇。二是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法规体系。今年出台了《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旨在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服务的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机制,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为促进各类人才更好就业创业和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提供法制保障。三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指导各地开展年度报告公示、诚信体系建设、随机抽查、服务标准化以及探索运用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强监管。持续开展清理整顿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四是大力推进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建设和队伍培养。目前,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调解组织组建率达到92%。截***2017年底,全国共建立仲裁院3114家,建院率达到95.7%。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注重培育特色文化,调解员仲裁员能力素质逐步提高,争议处理效能明显提升,为及时有效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等相关政策,对非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一视同仁;抓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颁布后的贯彻实施和相关配套规章制定工作,指导地方结合实际,适时出台地方性法规,充分调动企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等人力资源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更好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孵化、展示、交易”的功能,加大对宁波申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的指导力度,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为各类人才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不断提高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更好满足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不断增长的维权需求。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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