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不断优化经办流程养老保险待遇取消部分证明材料

admin 570 2022-09-27


市社保中心不断优化经办流程养老保险待遇取消部分证明材料

日前,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为使广大参保人员办理社保业务更加便捷、高效,今年以来社保中心不断优化经办流程,目前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在三个环节中取消了相关证明材料。

取消证明材料包括:一是在军队转业干部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和退休待遇核实时,对于遗失相关转业证明资料的,不再要求去相关部门另行开具证明,改为先行在社保中心办理登记,由社保中心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依据核实结果办理业务。二是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业务时,对供养直系亲属关系、无固定收入情况、年满16周岁的在学情况等进行核实时,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不再要求去相关部门另行开具证明,改为申领人根据实际情况先行在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并进行承诺。由社保中心向相关部门发函进行核实,依据核实结果办理待遇核定。三是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时,对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进行核实确认时,在供养直系亲属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后,在人社系统内部进行数据共享。分中心依据共享的劳动能力鉴定信息办理登记。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社保中心为更好落实我市“政务一网通”和“一制三化”的改革要求,把人民群众的期盼作为工作重点,以便利群众为原则,主动作为,不等不靠,积极对接有关部门,推动数据信息共享,努力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对现有经办流程进行梳理,优化经办服务,在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工作中取消有关证明材料,下一步将继续优化经办流程,努力为参保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不断推进社保经办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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