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草案:设全国社保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

admin 571 2022-09-29


社会保险法草案:设全国社保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22日在北京举行,继续审议侵权责任法草案、海岛保护法草案、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社会保险法草案、国防动员法草案、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进行三审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增加了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规定。   在审议和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时,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提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社会保障的战略性储备保障资金,在社会保险法中应当加以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研究,建议草案增加规定:***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   草案还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国务院财政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社会保险法草案还增加了各级人大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的规定。   另外,社会保险法草案还增加了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草案明确医保基金先行支付义务   社会保险法草案明确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义务,同时对工伤保险中相应的第三人问题作出了规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草案增加规定: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拒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草案还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第三人拒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不足15年可延续缴费享受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延续缴费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此次审议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增加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   合并实施条款被删去   社会保险法草案删去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实施的原则规定。   草案审议稿原来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标准,合并实施。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草案删去这一条款,同时增加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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