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前已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申报流程(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admin 910 2022-09-30


参保前已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申报流程(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怎么办理退休手续)

【什么是参保前已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申报】

参保前已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申报是指对未纳入本市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养老金的已退休人员,经批准纳入本市养老保险统筹,并核定计发养老待遇。

【所需材料】

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同意纳入本市养老保险统筹的相关文件及涉及人员的养老待遇标准、人员身份等相关资料;

《天津市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信息申报(变更)表》(一式三联,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填报);

《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员移交登记审核名册》(一式两份,区属单位由区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市属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审批,无主管部门的市属单位由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填报);

《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员移交登记审核表》(一式两份,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填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人事部下发的委托评审文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享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高待遇的任命文件(参加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的已退休人员提供);

异地邮政储蓄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卡/折(申请入账汇款发放方式)。

【办理方式】

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注意事项】

1.适用于未在本市享受养老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

2.退休时间是在批准纳入本市养老保险统筹前或在本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2014年9月30日前)。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养老待遇通过社保卡发放养老金。

4.单位在柜台办理此项业务时应携带公章、人力资源章、财务章或经备案的社保专用章。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月21日***次月3日办理业务(遇节假日提前)。

所属区社保分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以上经办指南有可能随政策变化而调整,如有调整以受理窗口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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