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积极推进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落实(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保)

admin 521 2022-10-02


市社保中心积极推进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落实(关于阶段性减免社保)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市社保中心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决策部署,周密部署、对标对表、迅速落实,不断推进减免政策、经办服务落细落地,确保了政策红利惠及企业,助推复工复产有序开展。截***目前,市社保中心已完成企业申报核定15.27万户,占1月份核定户数的96.83%,缴费272.4万人,占1月份缴费人数的94.6%。其中,免征企业15.03万户,缴费210.9万人,减半征收企业2319户,缴费61.5万人,为企业减负32.55亿元。

一是快速实现经办落地。人社部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出台后,市社保中心立即组成工作专班,积极配合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研究制定我市社会保险费减、免、缓政策。及时出台《市社保中心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经办意见》(津社保发〔2020〕6号),确保政策制定与经办服务无缝对接。与信息管理及软件开发部门协调联动做好系统支持,按照快事快办,特事特办的原则,组织力量,加班加点,仅用10天就实现改造后的系统具备上线条件。

二是缴费减免无需申请。市社保中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最大限度简化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和2月已缴费企业退费经办流程。充分利用数字化经办优势,将减免企业名册嵌入经办信息系统,企业直接登录网厅正常申报,即可按照对应标准享受减免优惠;缴费通知单体现各险种减免金额,便于企业对账核实。无需企业申请,社保中心直接启动2月份应退社保费退费流程,对缴费方式为“委托扣款”的12.31万户企业,27.19亿元应退社保费直接退回缴费账户,已于3月17日起陆续到账;对缴费方式为“临柜”“电汇”的1.96万户企业,通过各种渠道共享账户信息,全力确保3月底前完成全部企业退费工作。

下一步,市人社部门将持续提升服务效能,主动做好对企业的指导服务,为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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