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武汉人力资源外包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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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2
2016年天津市社会保险情况(天津市2014年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2016年,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人社部决策部署,面对经济增长放缓,积极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平稳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与经办,坚持管理创新、规范支付,加强监管,优化服务,覆盖范围继续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情况 2016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639.03万人,比2015年末(下同)增长13.1%。按人员类别,职工430.42万人,离退休人员208.61万人,分别增长12.0%和15.3%。按单位类型,企业568.73万人,机关事业70.30万人,分别增长2.5%和571.6%,(因3月份启动机关事业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抚养比为0.466,与2015年末持平。
——缴费情况 2016年末,养老保险缴费339.53万人,增长14.7%。其中,企业299.44万人,增长3.2%,占参保人数的比例为77.2%,提高0.5个百分点。企业养老人均缴费基数4704元,增长4.1%。
——待遇支付 2016年末,领取养老金人数208.61万人,我市连续第12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2016年全市企业月人均基本养老金2731元。缴费基数口径替代率58.1%,提高2.2个百分点;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口径替代率为51.9%,提高0.7个百分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为年利率2.75%。
——基金收支 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51.37亿元,比2015年(下同)增长26.4%,其中征缴收入518.73亿元,增长19.2%;财政补贴收入215.72亿元,增长43.6%;其它收入16.93亿元,增长94.0%。基金支出750.07亿元,增长34.1%。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97.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0亿元。
按津人社局发[2016]46号规定,2016年6月开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由28.0%下调***27.0%;2016年3月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征缴和社会化发放。
——关系转移 2016年全市跨省转入养老保险关系1.23万人次,转出1.27万人次;转入基金4.19亿元,转出基金3.63亿元。全市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转入0.02万人次,转出0.07万人次;转入基金0.10亿元,转出基金0.02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情况 2016年末,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34.47万人,增长11.0%。其中60岁以下参保人数52.46万人,增长22.7%。
——基金收支 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2.47亿元,增长55.9%,其中征缴收入55.48亿元,增长84.6%;财政补助(缴费)收入5.23亿元,下降16.8%;财政补贴收入10.50亿元,增长17.2%。基金支出30.72亿元,增长14.1%,其中基础养老金支出10.84亿元,增长22.2%;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14.69亿元,增长22.0%;城乡老年人生活补助支出5.10亿元,下降12.1%。年末基金累计结存202.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54.77亿元。
——待遇支付 2016年末,领取基本养老金人数82.01万人,增长4.7%。2016年全市月人均养老金572元,月人均老年人生活补助104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2.75%。
三、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情况 2016年末,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066.79万人,增长1.2%。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35.68万人,增长2.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31.10万人,下降0.2%。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构成:按单位类型, 企业400.48万人,占74.8%;机关事业73.75万人,占13.8%;灵活就业人员61.46万人,占11.4%。按人员类别,职工340.26万人,占63.5%;退休人员195.42万人,占36.5%。职工退休比为1.74,与上年持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构成:成年居民306.21万人,占57.7%;高中以下学生儿童(含新生儿)160.15万人,占30.2%;大中专院校学生64.74万人,占12.2%。重残、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政府全额补助人员43.42万人,占8.2%。
——基金收支 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3.53亿元,增长12.0%,其中征缴收入248.27亿元,财政补助2.50亿元,利息收入0.71亿元,其他收入12.05亿元,分别占总收入的94.2%、0.9%、0.3%、4.6%。统筹基金收入206.81亿元,增长9.8%,个人账户收入56.72亿元,增长20.9%;基金支出225.87亿元,增长10.8%,其中统筹基金支出185.73亿元,增长7.6%,个人账户支出40.14亿元,增长28.5%;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49.2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7.66亿元,其中统筹基金结存39.09亿元,个人账户基金结存110.16亿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7.36亿元,增长10.7%;其中,个人缴费8.39亿元,增长36.1%,占基金收入的17.7%;财政补助38.84亿元,增长6.6%,占基金收入的82.0%。各级财政对参保者按照参保人数给予缴费补助,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2亿元,与上年持平;市级财政补助20.49亿元,增长5.9%;区县财政补助16.53亿元,增长8.1%。基金支出29.40亿元,下降0.02%;年末基金累计结存49.9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7.96亿元。
——就医与待遇支付 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服务6493.96万人次,增长4.4%,其中享受普通门(急)诊待遇6108.40万人次,增长3.0%;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274.58万人次,增长45.5%;享受住院待遇110.98万人次,增长9.5%。普通门(急)诊次均费用为216元,增长3.6%;门诊大病次均费用为574元,下降22.7%;住院次均费用15168元,增长2.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服务933.21万人次,增长17.6%;其中,享受住院待遇54.76万人次,下降0.3%;住院次均费用10403元,增长9.4%。
——关系转移 2016年全市跨省转入医疗保险关系0.80万人次,转出0.87万人次。
——异地就医 2016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4.50万人次,增长20.0%;医疗费用3.84亿元,增长24.3%。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0.67万人次,增长17.5%;医疗费用1.35亿元,增长6.8%。
四、工伤保险
——参保情况 2016年末,全市工伤保险参保388.11万人,增长0.6%,其中企业342.74万人,占88.3%;事业32.96万人,占8.5%;机关10.43万人,占2.7%;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99万人,占0.5%。
——基金收支 2016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9.85亿元,下降12.7%,其中征缴收入9.81亿元,下降12.5%。基金支出11.31亿元,增长7.1%。 其中待遇支出11.24亿元, 占99.4%。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5.01亿元,比上年末减少1.46亿元。其中风险储备金0.68亿元,与上年持平。
4月份综合费率由0.53%下浮***0.47%,下降11.2%。
——工伤登记 2016年登记工伤1.58万人,增长2.4%。
——待遇支付 我市连续十一年提高工伤人员伤残待遇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水平,2016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达到3.44万人,其中伤残待遇3.22万人,工亡待遇0.22万人。伤残职工月人均伤残津贴 3060元,月人均生活护理费1741元,供养亲属月人均抚恤金1366元。
伤残待遇 全市有0.55万人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支出1.89亿元;10.47万人次领取伤残津贴,支出0.93亿元;2.58万人次领取生活护理费,支出0.42亿元;0.09万人次配置辅助器具,支出0.06亿元。
工亡待遇 全市有0.03万人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支出1.76亿元;0.05万人领取丧葬补助金,支出0.15亿元;2.20万人次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支出0.33亿元。
五、失业保险
——参保情况 2016年末,全市失业保险参保302.47万人,增长2.4%。
——基金收支 2016年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76亿元,下降4.5%,其中征缴收入28.58亿元,下降4.1%。基金支出27.81亿元,下降12.1%。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04.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0.96亿元。
按津人社局发[2016]46号规定,从6月份起,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1.5%。
——待遇支付 2016年领取不同期限失业保险金为11.99万人,增长22.7%,月人均待遇995元。
六、生育保险
——参保情况 2016年末,全市职工生育保险参保284.96万人,增长5.6%。其中女性参保117.78万人,占比41.3%,提高0.3个百分点。
——基金收支 基金收入9.07亿元,下降18.3%。基金支出11.41亿元,增长9.9%。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7.65亿元,比上年末减少2.34亿元。
——待遇支付 2016年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28.10万人次,人均生育待遇4943元,下降19.5%。其中支付生育医疗费8.79万人,人均4800元,下降1.0%;领取女职工生育津贴4.32万人,人均18780元,增长6.3%。
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2016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及失业保险基金资产总额967.01亿元。其中,财政专户存款799.35亿元,支出户52.06亿元,暂付款 31.3亿元,委托运营84.3亿元。
表注:暂付款,反映尚未收回的社会保险基金、尚未确认基金支付性质的暂付款项;委托运营,反映我市委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运营的资金总额。
八、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下设21个分中心,1个医保结算中心, 1个稽查中心和1个档案馆。2016年末全系统在岗工作人员1294名,管理服务最大人群1108.82万人,全年基金收支总规模2259.44亿元。
——经办服务 金保二期工程安全平稳启动,实现信息共享共用,社保数据实现“同人同城同库”;积极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实施,建立了市区两级全民参保组织机构;落实降费率、缓调基数等降本减负政策,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稳定了参保存量;基本实现新增单位注册信息与参保信息实时互联互通,实现个人缴费下沉覆盖全市114个街道乡镇。
参保单位大部分业务实现了网上在线办理、在线审批、实时反馈,参保职工可以全天候登录网厅查询打印本人权益信息,办理个人缴费、医疗费垫付申报、门特登记信息变更等业务。自助服务设施设备运行效率高,全年服务154万人次。手机APP上线运行,掌上社保的便民利民成效逐步显现。
——养老金发放 3月机关事业养老改革启动实施, 40万人参保缴费,27.9万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整体运行安全平稳。完成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12年连调,同步完成机关事业和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调整,让广大退休人员及时享受到了政策实惠。全面启动异地联网协助认证,我市受理异地退休人员协助认证率达100%。
——医疗服务 积极支持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调整诊疗项目费用标准等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津冀两地医保异地就医联网在全国率先实现与部中心平台对接,平稳承接异地就医审批,方便群众异地就医结算。启动110个单病种结算,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注资稳步启动。全市定点资质医疗机构1160家,定点资质零售药店631家。
——工伤服务 58家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住院和门诊联网结算,有效减轻了工伤职工就医垫资压力。统一了全市工伤医疗费审核标准,建立了工伤定点医院日常检查制度,工伤就医诊疗更加规范。
注:1.相关数据为年报数据。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2017年 8 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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