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出台为农民工服务21条措施(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

admin 731 2022-06-26


5月4日,黑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包括21条具体措施,保障他们在就业、医疗、社保、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权益,到2020年,全省将转移农村劳动力580万人。在城镇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落户城镇,基本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黑龙江出台的“21条”服务措施,包括大力发展服务业,促进农民工就业;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对农村未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业户籍退役士兵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在岗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农民工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使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得到一次创业培训,确保进城农民工变市民的各项就业权利和保障,是稳定“新市民”积极融入新城市、新环境,将城市化进程进行到底的基本前提和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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