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的政策问答(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admin 1924 2022-10-13


关于规范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的政策问答(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

一、职业年金如何退费?

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实账运营,缴费到账就会产生收益或发生亏损,这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的基金管理模式不同。因此,职业年金缴费等收入实现账实匹配并划入归集账户后,再需要退回的,通过赎回方式按照所申购的份额办理退费。负责支出的托管银行将赎回的资金统一退还***参保单位指定账户,参保单位再将相应资金退还给参保人员。职业年金记账部分需要退回的,同步冲减账户记录。

二、补缴职业年金时加收滞纳金吗?

由于职业年金不属于基本社会保险,因此用人单位补缴职业年金不加收滞纳金。

三、参保单位补缴职业年金如何计算收益?

参保单位应缴未缴的职业年金(不含准备期清算补缴),应及时足额补缴费,自补缴资金到账之日起产生收益,补缴资金到账以前的收益不予追补。

四、2014年10月1日***本市职业年金基金启动投资运营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月记账利率是多少?

按照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根据人社部公布的记账利率水平,2014年10月1日***本市职业年金基金启动投资运营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年记账利率按照5%确定,月记账利率按照0.407412%确定,计息规则按照已经印发的《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65号)确定。

五、本市职业年金基金启动投资运营后,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月记账利率是多少?

本市职业年金基金启动投资运营后,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月记账利率按照实账积累部分的投资收益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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