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流动仲裁庭”化解矛盾在基层

admin 735 2022-10-24


津南区“流动仲裁庭”化解矛盾在基层

“今后有劳动争议,可以在家门口解决了,流动劳动争议仲裁庭设在了咱老百姓‘心坎’上。”企业与职工都交口称赞。日前津南区“流动仲裁庭”在八里台镇***开庭,短短1个多小时,仲裁委员会圆满完成了一起企业与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 为更好的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劳资纠纷,津南区人力社保局创新工作思路,优化仲裁模式,推行“流动仲裁庭”。本着就近、快捷、高效的原则,依托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下移劳动仲裁工作“触角”,一改以往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只在仲裁庭进行调解和审理的惯例,变固定为流动,选择一些典型争议案件在争议发生地就近开庭审理,及时化解劳动争议。 首先,“流动仲裁庭”是落实民生为本的真实体现。“流动仲裁庭”走进基层、走进企业,走进劳动者身边,把劳动仲裁为民精神体现在工作的最前沿,让老百姓切切实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正义就在眼前,这是落实民生为本的真实体现,更是提高执行力的表现。 其次,“流动仲裁庭”是普及宣传劳动法的生动教学。流动仲裁庭通过案件处理和以案释法的方式,成为一个普及劳动法律法规的前沿阵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也通过流动仲裁庭这个平台,进一步了解《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常识,使劳动者懂得如何依法维权,用人单位知道如何依法经营,赢得了双方的一致好评。 再者,“流动仲裁庭”是劳动关系和谐的催化剂。常规的仲裁庭审模式,代表企业参加仲裁活动的往往是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并不能完全的将庭审情况反馈给企业决策层,“流动仲裁庭”的开展,可以让企业的决策层直面企业的弊病,从而促使企业自觉的查漏补缺,自我规范。另一方面,流动仲裁庭设在基层,既为为当事人参加仲裁提供交通便利条件,又增强了透明度,拉近了与企业和员工的心理距离,有利于劳资双方充分反映诉求、表达意愿,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今后,津南区人力社保局把“流动仲裁庭”作为一种常态化机制,对于符合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常性地采用流动仲裁庭处理,对于一些典型案件,组织基层劳动争议调解人员旁听庭审,提高他们的调解技巧和能力。

上一篇:津南区创新载体深化机制 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下一篇:河东区紧抓“五个环节”防控廉政风险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抢沙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