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948号建议的答复

admin 576 2022-09-2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948号建议的答复

人社建字〔2019〕45号

您提出的关于关爱快递从业青年,规范行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我部始终高度重视包括快递从业人员在内的广大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工作,近年来,指导各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和专项督查,依法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取得较好效果。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落实休息休假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快递行业仍较为突出,维护快递行业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需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继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保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关于落实基本社保制度

2014年***2017年,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了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基本掌握了包括快递从业人员在内的法定参保对象的基础信息和参保信息。2018年,我部联合***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6号),大力推进社会保险法定人员全覆盖。下一步,我部将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全力抓好包括快递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劳动者的参保工作。一是以“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为目标,以未参保快递从业人员等群体为重点,加快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对包括快递从业人员在内的各类劳动者实现应保尽保。二是加大稽核检查力度,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法,督促地方加大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工作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为快递从业人员等劳动者办理参保登记。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提升快递从业人员的参保和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我要参保”与“人人监督”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关于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作出了明确规定。当前包括快递公司在内的一些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履行用工主体责任,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不落实休息休假制度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仍较为突出,主要原因在于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落实还不到位。近年来,我部指导各地区人社部门加大日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依法维护包括快递从业人员在内的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据统计,2018年各地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13.9万件,其中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类案件0.97万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类案件0.66万件,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类案件2.01万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指导各地区人社部门加强日常巡视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省级联动处理机制作用,方便快递从业人员维权。以快递企业为重点,适时开展以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落实休息休假情况等内容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督促快递企业依法规范劳动用工,维护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三、关于加强技能培训工作

2019年5月,我部提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的关键举措,作为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2019年***2021年,我部将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并将快递业相关职业培训纳入培训范围,落实相应补贴政策,引导快递企业加强快递从业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快递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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