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713号建议的答复

admin 495 2022-09-2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713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重视解决老年贫困问题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工作和老年贫困问题。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国分别于2009年、2011年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4年将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保制度。各级党委政府都将其作为一项重要惠民工程进行推动,并取得良好效果。截***2017年底,全国城乡居保参保人数达到51255万人,其中60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15598万人,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约为125元,其中基础养老金水平约为111元。

一、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制度有效衔接情况

2017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要求加强城乡居保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十三五”期间,在认定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时,中央确定的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暂不计入家庭收入,避免因养老金领取而丧失低保资格;地方人民政府对参加城乡居保的贫困人员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贫困人员给予个人缴费补贴,减轻他们的缴费负担。2017年,全国60岁以上享受城乡居保待遇的贫困老年居民超过1681万人,实际享受代缴养老保险费的贫困人员超过1515万人,代缴总金额超过15.7亿元。截***2017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及兵团均出台了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助政策,贫困人口基本纳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

此外,民政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的通知》(民发〔2017〕12号),明确要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保障对象、支付政策、经办服务、监督管理之间的衔接,形成咬合紧密的保障链条,并要求积极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费用报销范围,原则上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各类补充保险报销之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均纳入救助基数,通过综合保障,防止因病致贫,有效减轻老年贫困人口医疗负担。

二、完善城乡居保制度体系、适度提高待遇水平情况

2018年3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明确要完善城乡居保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建立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实现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2018年5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3号),自2018年1月起将全国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88元。这标志着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开始运行。

截***目前,在全国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基础上,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835个县(市、区)均根据当地实际提高了基础养老金。经过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共同努力、广大城乡居民的热情参与、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全国城乡居保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到2018年底有望突破150元,在增加贫困老年人收入方面将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

三、城乡居保制度财政资金投入情况

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文件要求,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当围绕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统筹整合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支出方向包括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三西”农业建设、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社保等社会事业支出原则上从现有资金渠道安排。因此,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有既定的用途,难以集中投向农村养老保险领域。

城乡居保制度有自身的财政资金投入渠道。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系列文件要求,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保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参加城乡居保的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这部分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2009年***2017年,中央财政共下达城乡居保补助资金6080亿元;目前,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支出城乡居保补助资金达2000亿元以上,有效保障了城乡老年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城乡居保制度主要面向低收入和无收入城乡居民,对于保障和改善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提高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提高老年人收入水平、防止陷入老年贫困有显著效果。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和医疗费用负担,适时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逐步解决老年贫困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你们提出的一些具体建议,我们将在相关工作中深入研究,认真采纳。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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