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668号(社会管理类344号)提案的答复

admin 595 2022-09-2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3668号(社会管理类344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提案收悉,经商民政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为妥善解决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作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和“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任务部署,这是“十三五”期间中央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在深入调研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选择部分城市组织开展试点,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试点期间,重点探索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政策体系,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等四大体系。

考虑到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实际,在试点政策制定上,***确定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开展具体实践。参保范围上,试点阶段先从职工医保人群起步,随制度探索完善再逐步扩大。资金筹集上,遵循社会保险大数法则和互助共济基本原则,建立单位、个人、政府、社会共同分担的多元筹资渠道,一些城市还探索了彩票公益金划拨等具体筹资方式。保障范围上,重点保障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费用,具体保障内容由地方依据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待遇支付上,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的不同,制定差别化的待遇支付政策,待遇支付标准与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支付标准大体持平。服务供给上,鼓励优先利用居家和社区护理服务。经办管理上,参照执行社保基金有关管理制度,对服务机构实行定点协议管理,探索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商业保险参与经办。配套措施上,加强与其他保障制度之间的统筹衔接,协同推进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和发展,积极引导发挥社会救助、商业保险、慈善事业等的有益补充,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目前,从试点城市具体实践看,失能老人长期护理的基本需求初步得到了保障,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经济和事务负担得以减轻,同时还起到了促进就业创业,带动养老产业、家庭服务业发展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二、关于加强老年护理服务提供

按照***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国务院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落实和完善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近年来,各部门大力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护理服务需求,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初步建成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4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等一系列法律、规章和政策,使养老服务发展有章可循。二是基本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养老服务体系。截***2016年底,全国养老床位数达到672.7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30.3张。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2万余家,同比增长20.9%,其中社区养老机构和设施同比增长29.6%,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已基本覆盖城镇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三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印发《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民发〔2016〕179号)、《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65号)等政策文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到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中来。同时,还在规划建设、购买服务、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配套措施,激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截***2016年底,全国经民政部门设立许可的养老机构达2.78万个,其中民办养老机构约占30%,公建民营养老机构1000多家。此外,***积极推动医养结合工作,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截***2015年底,全国有23.61%的养老机构内设有医院、医务室等医疗服务设施。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要求,积极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护理费用,可由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三、关于加快护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采取多种政策措施,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提升职业能力:一是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相关专业,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和远程教育培训,全国建成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站31个,培训基地68家,有134所院校开设护理专业。二是不断健全完善护理服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政策和制度,依法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三是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经费补贴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指导各地大力开展包括养老服务人员在内的职业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四是制定颁布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价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贯通技能劳动者成长成才通道。

您的建议调研深入,对长期护理保险和长期护理服务体系协同发展有系统考虑,对我们的工作很有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抓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制度顶层设计,争取尽早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同时,我们还将充分借鉴国外长期护理保险立法经验,积极配合立法部门开展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立法研究。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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